中石化开放下游业务被指没诚意:不解决油源都是空话
2014年2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0028.SH,下称中国石化)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议案,同意在对中国石化油品销售业务板块现有资产、负债进行审计评估的基础上进行重组。
议案称,中国石化将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参股,实现混合所有制经营。
中石化集团董事长傅成玉表示,中国石化率先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关精神的落实之举,有利于加快公司专业化发展步伐,提升市场化运营水平。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财产权分属于不同性质所有者的经济形式。中国石化发布的文件曾规定,社会资本持股比例上限为30%,但傅成玉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对民资参股不设比例限制,只取决于资金情况。
穆迪企业融资部副总裁胡凯认为,该举措最多有可能吸引人民币800亿元左右的社会和民营资本,从而缓解中国石化的融资压力。
这一“做强板块”式的重组路径,烙有深刻的“傅氏印记”。2011年傅成玉刚刚接掌中石化集团时,即向外界表示将深化企业改革,随之在次年发动了一系列业务板块重组。
此次中国石化下游重组的消息甫一宣布,就给资本市场打了一针强心剂,尽管实施细则尚未出台,但相关概念股仍一涨再涨。
据知情者称,中国石化“可能”的实施方法,包括销售板块单独重组上市,或以省级公司为基础重组,引入社会资本。
对民营油企们而言,如不放开加油站的油源垄断,股权层面出让部分空间的意义有限。一位曾参与创建全国工商联石油商会的民营油企负责人称:“不解决油源,让民资参股只是个花活。”
部分国资改革专家认为,央企发展混合所有制,应避免“控制力误区”。欲建立有序的产权流转制度,应先在科学管制的基础上破除行业垄断。如果国有经济过分强调对油品销售领域的控制力,可能造成市场扭曲,从而挫伤非国有投资者的信心。
持乐观态度的人士则认为,石油行业的混合所有制应当在更大的横向和纵向领域展开,不应也不会仅限于中国石化的下游。尤其是在中央严厉查处中石油腐败窝案之际,石油业上下游一体化垄断的体制弊端暴露无遗,各界期盼决策层借此良机深入推进该领域的产权改革,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均引入混和所有制。
继中石化宣布放开下游销售环节后,中国石油也在酝酿提速力度更大的改革,有可能选择对上游油气开采的项目融资进行改革,相关建议包括:可以考虑以项目为单位,吸引民营、社会和其他大型石油公司的资本进入,但中石油所占股份不能少于51%。
中石油董事长周吉平3月5日在全国“两会”接受采访时表示,在上游的油气开发领域,中石油将采用“产品分成合同”模式,通过组建联合管理委员会对项目进行决策管理,通过在当地注册成立作业公司进行项目执行。据悉,按照中石油内部有关机构提出的计划,这种模式可能率先在新疆试点。
至于具体时间表,周吉平称,目前还在做方案,虽然许多方面对于新模式很积极,但矿权合作需要很多手续和过程,落实还需要一定时间。他同时提醒,油气行业是高技术、高投入、高风险的“三高”行业,需要有相当的资金和承受风险能力,如何设立更好的机制和规则,吸引民营和社会资本参与,对于中石油仍然是一个重要考验。
重组下游的逻辑
相对于中石油对上游项目的改革表态,酝酿多时的中石化下游业务重组路径似乎更显清晰,延续了傅成玉多年来“做强板块、重组分拆上市”的改革思路。
从上世纪90年代起,傅治下的中海油就把石油公司和油服公司分开,提出“石油公司相对统一,专业公司相对独立,基地系统逐渐分离”的改革理念。随后,中海油演变为中海油(0883.HK)、中海油服(601808.SH)、海油工程(600583.SH)、中海化学(0398.3.HK)等多个上市公司组成的“航母编队”。
2011年接掌中石化集团之后,傅成玉推进“海油式”重组,2012年相继重组了下属八家工程设计及建设公司,成立了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年,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公司及润滑油业务板块也先后完成了重组。去年5月,中石化炼化工程(02386.HK)在港交所上市。
未来在上市平台方面,中石化或将形成中国石化、炼化工程和石油工程三箭齐发的格局。中石化经济技术研究院副院长毛加祥认为,这一重组顺序是基于不同业务板块的不同情况确定的。
毛加祥称,之所以拿出成品油销售板块重组,主要是因其在公司主营业务中技术含量相对较低,但盈利能力较强,资产回报率较高,也比较稳定,相对利于社会资本的进入。“民企在技术、资金密集型的油气上游(勘探开采)并无优势,所以并不容易进入;而外企虽然有的公司具有较雄厚的技术、资金实力,但上游的技术价值如何评估折算,也很复杂——还是下游相对比较方便。”
作为中国最大、全球第二的成品油供应商,中国石化下游板块拥有完善的成品油销售网络,其成品油销售量约占中国市场的63%。截至2013年底,中国石化拥有超过3万座自营加油(气)站,成品油管线超过1万公里,储存设施的总库容约1500万立方米。2013年境内成品油经营量持续增长至1.65亿吨,同比增长3.8%,零售量1.14亿吨。
虽然中国石化在成品油销售市场占比超过六成,中国石油的2万多个自营加油站的市场占比近三成,但事实上还存在其他类似的国资、民资或外资加油站。也就是说,不同的所有制形态早就存在于油品终端市场上。
在部分业内同行看来,下游成品油销售板块相对较低的利润率,才是中国石化决定将其推向市场、尝试混合所有制的主要动机。这在业内并非秘密。因利润日趋微薄,国际石油公司(IOC)早在五六年前即开始出售下游资产,从而将更多资源集中到利润最为丰厚的上游勘探开发领域。
中国石化财报数字显示,公司下游板块近年的运营利润率均保持在3%左右;但利润最厚的上游勘探开采板块,2010年至2012年三年的利润率,分别为25%、29%和27%。
穆迪企业融资部副总裁胡凯认为,社会和民营资本参股中国石化下游,可支持该业务板块的未来增长,并缓解中国石化的融资压力,从而把资本支出集中在战略重要性和盈利能力较高的上游等业务上。
穆迪一份相关报告指出,该举措可吸引最多人民币800亿元左右的社会和民营资本,是该业务板块2012年资本支出(270亿元)的3倍左右,预计这些资本或可使中国石化的债务/资本比率,从截至2013年6月30日的38.1%降至32.4%。
重组的另一动因,在于销售板块是整个中石化垂直一体化链条的终端。毛加祥称,“这是品牌建设需求最迫切的板块,改进服务、提高效率的需求也最强,公司推进混合所有制后的效益也就更明显。”
另一大石油央企中石油,去年曾推行让内部员工承包加油站的改革。中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市场所副所长戴家权认为,这种加油站内部人承包属于生产经营机制的调整,只涉及经营权的改革,而中石化的改革则属于产权层面的。而且,中石油的改革是在十八大前,彼时中央尚未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的精神。傅成玉曾公开表态,此次改革不仅是为了适应相关要求,更是在考虑中国石化和中石化集团的整体改革方案。
争辩改革模式
市场人士多对中国石化上述改革的具体实施细则翘首以盼。多位能源专家向《财经》记者透露,中国石化可能的实施方案,包括销售板块单独重组上市,或以省级销售公司为基础重组,引入社会资本。
但两大国家石油公司系统内的部分研究人员,并不赞成以单个加油站进行合资的形式。戴家权称,整个行业讲究标准化和统一化,若以单个加油站合资经营,则安全没有统一保障,油品也得不到统一配送,经营的合规性、规范性难以得到监管。“至少,现在中石油、中石化的所有加油站外观设计、安全标准、配送方式等都一致,如果单个站来独立经营,就不免五花八门。”
戴家权认为,中石化集团可能会以省级销售公司为基础重组,从而把一个省内的下游资产整体进行合营。“比如河北省内所有的油库、加油站、管道统一起来,就可作为一家合营公司来引入社会资本。”这一设想的前提是,加油站和成品油库及成品油管道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不该分开经营,否则油品整体配送成本会直线上升。
这和传言甚盛的拆分成品油管道、从而分段让民资进入的说法相左。全国工商联石油商会原副会长崔新生认为,拆分管道的可能性不大。管道业务的利润来自管输费,而管输费国家管制,由发改委制定价格。因此,管输业务盈利性不强,民资和外资进入该领域动力不足。
部分国际石油公司的专家认为戴家权的方案,可操作性不强,理由是各省油气产业发展情况各不相同。
中国石化将整个销售板块独立、引进多元资本后分拆上市的方案,带来的问题是:合营公司是否继续承担央企社会责任,以及销售板块与炼化板块的结算方式是否与市场接轨。
一方面,由于独立后合营公司的经营方式必然改变,再承担央企每年必须负责的“保供”等任务,于理不通。另一方面,合营公司与中石化中上游炼化板块的交易,不再是内部交易,而是关联交易,无法再享受内部行政调拨的价格。
戴家权说,“作为独立公司而非中国石化的一部分,应当自主决策,否则公司的报表都没法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