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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爆炸涉事管线调查:管道长年缺乏维护

时间:2013/12/24 8:30:26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作者:杨志锦责编:0条评论

 

山东潍坊市北城北宫北街3号,一条长约两百米的柏油路自南向北延伸,两侧的梧桐叶已落尽。这条路被命名为“输油路”。路的尽头,一幢五层粉色建筑内,管辖1000多公里输油管线的特殊机构仍然前景未卜。

 

大巴车需要更频繁地载着员工驶出输油路,前往贯穿胶东半岛的输油线路排查。“领导要求每人巡线几公里,谁负责的管线出了问题就找谁。”潍坊输油处的一位老员工说,“已经连续10天在外排查了,预计再过10天才能回来。”

 

11月22日潍坊输油处管辖的东黄复线黄岛段因原油泄漏引发爆炸,造成62人死亡,其中至少有9人为潍坊输油处员工。12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要在全国对输送管线展开安全专项排查整治。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调查组权威人士处了解到,就“泄漏”、“爆炸”、“应急”、“市政”四个方向展开技术调查的成员已于12月初完成相关报告。各组负责人也于12月15日前后离开当地。

 

“将由管理组主要负责对事故处理责任认定。”技术调查组专家说。按照相关调查程序,如无特殊情况,事故调查报告将在未来30天内提交国务院。在多个调查方向中,“泄露”部分已经有证据显示,管道在很长年限内缺乏维护。

 

不乏业内人士认为,借此次事故理顺中国油气企业管道资产的管理体制迫在眉睫:以中石化为例,管道公司亦分亦合的体制亟待调整,以“成本中心”考核管道分公司有可能使管道分公司缩减维修费用。而在整个石油集团内部,上下游业务才是重心,重生产、重销售有可能导致对管道的管理疏漏。

 

“管道作为中石化的一部分,限制了管道的发展和管理,管道需要一个宽松的环境,应该在国家统一规划下制订一套方案才能活起来。”一位管道储运公司原主要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在他看来,管道作为第五大运输工具,应从石油、石化集团中独立出来。与此同时,国家成立相应监管机构,专门负责管道的规划和监管。

 

“分出去”的黄岛油库

 

在11·22爆燃事故中,潍坊输油处缺乏就近抢修人力。这一结构正是源于管道资产重要性的“沉没”。

 

潍坊输油处前身是东黄输油大队、胜利输油公司,1998年改为现名,管辖的管线上连胜利油田、黄岛油港,下连齐鲁石化等炼化厂,下辖东黄复线等多条长输管线。管线总长度近千公里,担负着胜利油田80%的原油外输和黄岛进口原油90%的西输任务,每年输送原油数千万吨。

 

在2001年之前,接近事发地点的黄岛油库隶属于潍坊输油处,由潍坊输油处副处长兼任油库总经理。重组之后,黄岛油库升级为处级单位,和潍坊输油处平起平坐。

 

在此模式下,黄岛油库只负责油库内部的管理,管道维护则由潍坊输油处负责。而此次原油泄漏恰恰发生在离油库不足1千米的地方,救援队伍则从两百多公里外的潍坊赶来。

 

爆炸事故发生后,双方员工对当初的这一改革也有争议。事后显示,当日凌晨2点40分,中石化管道公司潍坊输油处监测漏油设备显示东黄复线黄岛出站压力迅速下降。在无跳泵的情况下,这是漏油信号。而大约在半小时以后,黄岛油库才关闭输油阀门。

 

潍坊输油处一位负责调度的员工介绍,原油管道发生漏油,泵房最先知道后通知调度,调度就会先让首站停止输油,最后向输油处领导汇报,输油处视情况派出抢修人员。

 

“黄岛油库也能监测到管道压力下降,假如黄岛当班人员及时发现,及时停输,漏油可能就少。”前述负责调度的员工对本报记者表示,“在现存体制下,潍坊输油处发现漏油后,也无法直接命令黄岛油库停输。”

 

在他看来,一条管线,不论油库还是管道,从头到尾都应该由一个单位负责管理,而不是分设平级单位。

 

黄岛油库一位负责安全生产的员工则对记者表示,黄岛油库是全国最大的原油中转基地,级别提升是必须的。“在应对漏油事故时,两者需加强协调。”他说。

 

财务自主权上收

 

多位老员工回忆,在1998年改制之前,输油公司具有一定的财务自主权。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当时的管理模式是,地处河北廊坊的石油天然气管道局核定费用总额,下拨给胜利输油公司,这一总额包含工资、奖金、维修费用、采购费等。

 

“在总数范围内,输油公司可以自主使用。”原胜利输油公司的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50万以上的维修改造更换设备,则需要局里批准。”

 

在他看来,在这种模式下,公司可以根据轻重缓急配置维修费用。“该做哪些事,急需做哪些事,公司最清楚,上级并不如基层了解。”他说,“现在每使用一笔钱都需要上报徐州,输油处成了管道公司的车间,只有干活的义务,一点自主权都没有。”

 

因为有一定的财务自主权,胜利输油公司几个亿的资金在潍坊周转,对当地亦有贡献。原胜利输油公司的一位财务人员工回忆:“那时我们的财务老总是潍坊五大分行的座上宾,他也被称为‘陈财神’。”

 

改制之后,潍坊输油处财权上收,输油处变成 “过路财神”。因为并不能给当地带来税收,央地关系变得颇为微妙。

 

“由于不向地方缴税,管道公司在管道建设、日常运行管理、抢修等事宜与地方及其他部门交涉时,往往处于被动地位。”一位潍坊输油处原处长对记者表示。

 

亦分亦合的管道公司

 

2001年,中国石化集团通过重组改制上市。管道公司则将具有盈利能力的输油业务注入上市公司,是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下称管道储运分公司);非上市部分则称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管道储运公司(下称管道储运公司),两者共同构成了管道公司。

 

因而,11·22事故发生后,直接负责人管道储运分公司总经理钱建华及党委书记田以民被停职检查,管道储运公司总经理高河东则免于处罚。

 

事实上,管道公司的全称很长(其全称是中国石油化工集团管道储运公司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管道公司对外称,两者自2000年3月分立运行。但是,据本报记者了解,管道公司一直处于“亦分亦合”、“半分半合”的状态。

 

2009年,时任石化集团总经理苏树林视察管道公司时说,(管道公司)上边天线多,基层工作不好做。“‘上边天线多’指领导多,比如公司经理与分公司经理同时给办公室主任安排任务,办公室主任到底听谁的?” 一位原管道储运公司主要负责人对记者说。

 

为了协调公司运作,管道公司成立协调委员会,由管道储运公司及分公司的两个总经理及管道公司党委书记组成,统一管理干部和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