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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能源汽车各地推广目标汇总

时间:2016/7/22 8:23:13来源:轻侯新能源作者:责编:李秀芝0条评论


河南十三五期间拟推广不少于15.6万辆

 

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河南省政府近日出台有关措施,要求加大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推广使用力度。其中2016年,省直机关和洛阳等5个省内重点城市,购买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5%,其他省辖市不低于30%。

 

河南省要求,公共机构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要逐年提高。2020年以前,全省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80%,4A级以上景区普及使用新能源汽车。在此基础之上,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按相关规定给予补贴,并通过不限购、不限行、降低使用环节成本等政策引导消费。

 

河南省还要求,今年全省建成城市充换电站15座,移动充换电站(车)10座,公共充电桩8000个。到2020年,实现省内城际快充网络全覆盖,满足新能源汽车城际出行需求。

 

2016—2020年,全省推广新能源汽车不低于15.6万辆,分别不低于1.8万辆、2.2万辆、2.8万辆、3.8万辆、5万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全省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1.5%、2%、3%、4%、5%。

 

2016年全省建成城市充换电站15座,移动充换电站(车)10座,公共充电桩8000个。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35万辆左右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4.6万辆:深圳新能源车推广规模大

 

深圳市市长表示,深圳是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最大的城市之一,累计已超4.6万辆,明年深圳会把1.6万辆公交车全部更换为电动汽车。

 

上海: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车辆发展规模将达到26.3万辆

 

《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显示,预计到2017年本市新能源车辆发展规模将达到13.1万辆,其中新能源乘用车约12.1万辆,公交、物流、环卫等其他车型约1万辆;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车辆发展规模将达到26.3万辆,其中新能源乘用车约24.5万辆,公交、物流、环卫等其他车型约1.8万辆。

 

根据《关于本市促进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16年底,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与经营初具规模,服务网点超过1000个,纯电动汽车超过3000辆,充电桩超过5000个。

  

上海市嘉定区发布《嘉定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6-2017)》(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显示,除了国家及上海市以外,嘉定区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对公共服务领域等行业购买新能源汽车和私人、私企购买新能源汽车分别给予4万元至1.5万元的专项补贴。


嘉定区拟规划在2016~2017年新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7000辆,在2017年底累计完成1.1万辆目标;在配套设施方面,力争两年新增66个新能源公交车充电桩,新增50个共享班车充电桩,新增2000个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在分时租赁方面,力争到2017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新能源汽车共享租赁达1.5万辆规模,会员数达25万人,同步落实与之相匹配的站点和车位。

 

无锡:2016年进入“千辆级”城市

 

根据《无锡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5—2017年)》显示,无锡市2016年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000辆,2017年拟推广应用1400辆。2016年和2017年推广应用具体数量,按照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并结合无锡市实际再予具体明确。 

 

山西: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 生产能力5.3万辆

 

《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2016年行动计划》显示,到2016年底,全省各类电动汽车生产能力达到53000辆,其中电动客车10000辆、电动码头车1000辆、电动物流车5000辆、电动工程用车2000辆、城乡区间用电动乘用车35000辆;太原、晋中、晋城实现公共服务领域、党政机关等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

 

河北:16年将推广35000辆新能源车

 

1月21日,河北省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会议明确,2016年全年河北省将推广35000辆新能源标准车。

 

2016年河北省将推广新能源公交车1471辆,折合标准车19972辆。推广纯电动物流车3330辆,折合标准车5994辆。推广应用总质量小于3.5吨的微型纯电动邮政快递车1120辆,折合标准车1680辆。推广应用续航里程大于150公里的纯电动或插电式混合动力出租车1830辆,折合标准车1830辆。推广应用纯电动环卫专用车590辆,折合标准车885辆。

 

河北省工信厅发布《河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显示,到2017年:形成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8万辆,其中乘用车2万辆。全省累计推广应用各类新能源汽车5万辆以上,私人购车超过2万辆,充电设施基本满足新能源汽车运行需要。

 

到2020年,全省累计推广应用各类新能源汽车30万辆产业,形成50万辆各类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其中乘用车35万辆、专用车10万辆、客车5万辆,实现总产值1000亿元。在全省建设充电站1000座、充电桩10万个,其中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车站、大型公共服务场所等实现全覆盖。

 

张家口:1800辆新能源汽车 已多出目标推广量2倍

 

张家口市今年计划推广1800辆新能源汽车(标准车)。此前,张家口市已推广新能源汽车1056辆,远远超过省下达推广500辆的目标任务,位列全省第三位,并积极争取到近70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用于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

 

沈阳:加大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力度达1000辆

 

《沈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5-2020年)》显示,到2020年,完成1万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目标,同时进行配套电网建设和改造,建设充电站120座、充电桩7200个。


另外,2016年沈阳市交通局将加大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力度,新增、更新新能源公交车1000台。

 

长春:2205辆新能源汽车

 

日前,长春市政府下发《2015-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计划的通知》,计划今年推广使用2205台新能源汽车,其中公交领域487台,旅游领域318台,乘用车领域500台,环卫领域500台,租赁领域200台,物流领域200台。

 

乌鲁木齐:新增新能源公交比例不低于30%

 

近日,乌鲁木齐市发布《乌鲁木齐市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5—2019)》,方案明确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2015年至2019年,计划在乌鲁木齐市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500辆,平均每年推广100辆左右。公交企业每年新增、更新的常规公交车辆中,新能源公交车所占比例不低于30%,新增的12米BRT车辆全部选购新能源公交车。公交企业每年应选1—2条线路应用新能源公交车。

 

按照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2015年至2019年需配套建设充电桩125个,平均每年建设25个左右。其中,市公交集团(含市城市快速公交运营有限公司)每年建设充电桩数量不少于17个,市公交珍宝巴士公司每年建设充电桩数量不少于8个。

 

新疆:新增新能源公交比例不低于30% 超前建设充电设施

 

2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的通知》,从2016年开始,各地州市选定3-5批试点城镇开展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自治区公共机构及事业单位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10%,以后逐年扩大应用规模;到2020年,试点城镇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达到一定规模,在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0%,公共机构及事业单位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网络化,基本覆盖试点城镇主要公共服务场所、车辆密集区域、商住小区和高速公路服务区,数量适度超前,充电站与换电站相结合、快充与慢充相结合的合理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