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路政执法标准有望统一 两个标准究竟啥回事?
最近关于GB1589的修改,在卡车司机圈子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这个标准的修改,将会引发一系列的法规修改,同时随着该标准的施行,将改变以往在治理超限超载治理过程中,交警一个标准,路政一个标准的尴尬局面。也就是说,两个标准有望统一。那这两个标准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交警路政为啥不统一 执行法规各不同
一直以来,对于超限超载,卡车司机和物流企业都比较蒙圈。首先我们要知道,超限和超载是两个概念。通俗的说,超载是指车辆所在货物重量超过行驶证的核定载质量;而超限是指超过公路部门所规定的不同种类车辆的最大总质量,而路政部门目前执行的超限总质量是大于交警部门的。所以就有了超限必定超载,而超载不一定超限的怪象。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交警和路政的标准不一,为什么不一?因为各自执行的法规不同。交警执行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这部法律针对超载的定义是,超过车辆行驶证核定的载质量即为超载。
而路政执行的是《车辆超限治理方案》,该方案中对于超限的定义是,一根车轴载荷10吨,以此类推,但6轴及以上车辆的最大总质量不得超过55吨。这就是一直以来大家所诟病的,交警、路政两个部门双重标准。
源起超限治理 两个标准为过渡
早在2000年的时候,交通部2号令就公布了基于当时的《GB1589-1989》所制定的车辆轴重及总质量限值标准。6x4加上3轴挂车总重限值为46吨,相比现在的49吨,实际上当时的这个标准更低。但这个标准只是出来了而已,基本等于没有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