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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发布新能源汽车补贴细则 电动专用车和货车最高补贴2万元

时间:2016/6/14 8:37:15来源:杭州发布微信号作者:责编:李秀芝0条评论


近日,“杭州发布”微信号发布《杭州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配套补助办法》。根据补贴标准,纯电动客车按照国家补助标准,给予1:1的配套补助;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等专用车和货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900元,每辆车补助最高2万元(非经营的专用车不受此限);燃料电池车,按照国家补助标准,给予1:1的配套补助。


享受国家和地方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销售价格须与市场公允价相符)的50%,如补助总额高于车辆销售价格50%的,按车辆销售价格的50%扣除国家补助后计算地方财政补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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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配套补助办法


一、补助的条件


(一)车辆条件


1、单位和个人用户在本市购买、上牌且运行的符合要求的国产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2、新能源汽车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


(二)单位和个人条件


3、单位用户是指在杭注册登记的法人组织,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


4、个人用户是指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近两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驻杭部队(含武警警察部队)现役军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6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三)其他条件


5、非在杭注册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杭销售新能源汽车,须在本市〔含区、县(市)〕工商注册登记或委托一家在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机构。


6、参与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工作的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应向杭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与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申请备案。备案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产品公告参数,产品售价,维护保养能力,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实时监控功能和基础设施建设等。


7、参与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车辆(不含个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应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汽车销售机构向办公室和市交通运输局提出推广申请,申请推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推广数量、车型、生产厂家、售价、电池容量、成本、用途等。由办公室和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本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总量和实施计划,对申请单位具体推广数量进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