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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新能源汽车能轻易骗补?

时间:2016/2/17 8:15:58来源:财经国家周刊作者:责编:李秀芝0条评论


按照我国2013-2015年度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统一补贴25万元/辆,6-8米的纯电动客车补贴30万元/辆,8-10米纯电动客车补贴40万元/辆,10米以上的补贴50万元/辆;再加上地方政府1:1的配套补贴,政府为推广新能源汽车花费了巨额资金。以6-8米的纯电动客车的补贴为例,目前6-8米纯电动客车的制造成本一般在45万-50万元/辆,而补贴高达60万元/辆。


太容易到口的肥肉,勾起了部分企业更大的胃口。此前媒体报道,目前,一些车企骗取新能源补贴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整车企业全资或参股汽车租赁公司,通过“自产自销”的方式,拿到国家和地方对电动车的补贴;二是由一家汽车租赁运营公司主导,一边采购整车企业,一边与电池企业合作,通过“多采购整车,少采购电池”的方式,从中获取补贴。


而在这些暗箱操作的环节中,车辆的电池成为“骗补”的关键载体。在电动车上,电池序列号与车架号不存在一对一的关联性,因此一组电池可以放在多个车上使用,以获得多次补贴。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电池需要多次拆卸,相对于插电充电模式的电动车,换电车型更便于操作,因此更多用来‘骗补’的车辆都是换电式车型,而此类车辆大多为运营车辆,比如通勤车、物流车等。


症结在哪里?


“目前,能骗补的车设计都比较简单,只是进行简单的改装,地盘、车身基本都没动,只是把动力系统改成电池系统,这样的车开发费用不高,技术非常简单。”王秉刚表示,这种造车方式造出的汽车能获得补贴并在社会上运行,暴露出制度设计上还不够完善。


国家虽然大力补贴新能源汽车产业,但补贴却没有很严格的产品参数、质量检验等补贴标准区分,只要是“电动汽车”,在生产、销售等环节采取一刀切的补贴,正是这种一刀切的补贴使得真正刻苦攻坚,研发创新的企业“吃了亏”,却肥了钻了空子的车企。


为了完成新能源汽车推广的目标和任务,有关具体政策的制定过程中不够谨慎。王秉刚说:“制定中央补贴的时候,基本原则是把(新能源汽车相对燃油车)所增加成本的主要部分能够补足,但后来地方为了加快推广的力度,就变成1:1的配套补贴,超过了预想的数额。”


另外,对补贴申请和发放缺乏有效监管,也助长了骗补企业的气焰。有些企业实车的技术参数与公告标准严重不相符,照样也能拿到补贴;企业获得的补贴是否用于专门的项目、如何使用,都没有相应的监督管理;而对于违规的企业,管理部门如何处罚,如何回收补贴资金,也没有明确规定。


清华大学教授陈全世表示:“长期以来,我们国家汽车行业的管理都是重准入门槛,轻过程监管,不管是传统车还是新能源汽车,认证时产品技术过关,市场销售产品有猫腻的情况很多。”


其实,对新能源汽车补贴并非中国首创,但在德国、法国等国家,会提高补贴的门槛,提高续驶里程数标准,从而推动真正的电池技术研发。在日本、韩国则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顾客提供高额补贴,补贴在用户端,以提高此类汽车的销量,刺激车企转型。


相较于国外的补贴政策,中国的补贴显得有些粗放、缺乏监管以及审核较弱,导致资金被骗补,这背离了补贴的初衷。王秉刚建议,国家应大幅度降低或直接取消地方新能源车补贴,将这部分资金投放在基础设施建设上。


2015年5月,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及发改委联合制定了第三轮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2017年起,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将逐步下调,2020年以后补贴政策将退出。


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表示,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政策未来将逐步退出,工信部准备采取新能源汽车积分和传统能源汽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挂钩的方式,来鼓励产业发展。据了解,这里提到的积分,即美国“加州模式”中提到的碳排放积分。


所谓“加州模式”,是指美国加利福利亚州规定,在该州销量超过一定数量汽车的企业,新能源车的比例必须达到ZEV法案(Zero Emission VehiCle,零排放车辆计划)的规定。该机制强制对不同规模的车企设定了不同的零排放车销售目标,其中在2015年,大型汽车生产企业零排放汽车销售比例必须达到18%。未达标企业必须支付每辆车5000美元的罚款,或者向其他公司购买碳排放积分,否则将被责令离开加州市场。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日前也公开表示:“加州零排放汽车积分交易机制是特斯拉电动车走向成功的关键制度,值得我们学习借鉴。财政部一直在努力推进建立新能源汽车积分交易机制,反复论证和研究过多次,已经有成形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