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补贴新能源公交车运营 纯电动每年最高补8万元
记者5月27日从河南省工信委获悉,为加快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城市公交行业节能减排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河南省出台补助政策支持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
按照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的《河南省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和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标准,根据车长不同,纯电动公交车一辆车每年补助4万元至8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补助2万元至4万元;燃料电池公交车补助6万元;超级电容公交车补助2万元;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补助2万元。补助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全额用于补助实际运营方。
记者同时了解到,为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替换燃油公交车步伐,将通过逐年降低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和增加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的方法来鼓励新能源公交车应用。
延伸阅读:
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和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辖市、有关县(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委)、交通运输局(委):
为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城市公交行业节能减排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范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5〕159号)和《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交运发〔2015〕164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河南省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和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实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5月4日
河南省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和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快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城市公交行业节能减排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现公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5〕159号)和《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交运发〔2015〕16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和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用气公交车支持政策将另行研究制定。
本办法所称的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补助城市公交经营者的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管理遵循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总量稳定、结构优化,分类实施、循序渐进,绩效考核、有奖有罚的原则。补助资金以市(县)为使用管理和责任主体。各市(县)应统筹考虑当地城市公交购置和运营成本,在对城市公交行业补助总体水平相对稳定的前提下,通过逐年降低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和增加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加大对新能源公交车支持力度,逐步形成新能源汽车的比较优势,优化城市公交车辆产品结构。
第四条 为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替换燃油公交车步伐,各市(县)2015-2019年完成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分别不低于30%、40%、50%、60%、70%;对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年运营里程不低于3万公里(含3万公里)的新能源公交车及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根据实际推广数量将享受运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