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出行 2016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政策变化全面解析
六、《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5项国家标准》
2016年1月1日,《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5项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全面提升了充电的安全性和兼容性。
在安全性方面,新标准增加了充电接口温度监控、电子锁、绝缘监测和泄放电路等功能,细化了直流充电车端接口安全防护措施,明确禁止不安全的充电模式应用。
在兼容性方面,新标准修改了部分触头和机械锁尺寸,同时,交流充电占空比和电流限值的映射关系与国际标准兼容。
七、《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5月26日,国家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发布《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指出,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由公共平台(包括国家监管平台和地方监管平台)、企业平台和车载终端组成。
同时,意见稿指出,企业平台采集的数据应包括公共平台需要的参数,终端数据发送频率应不低于公共平台要求的数据采集频率。
而公共平台对企业平台提供的车辆信息进行监管服务,并向车辆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提供相关信息。
八、《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
1月20日,《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正式发布,明确2016年至202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资金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给予奖补。
其中,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区域和重点省市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标准车)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3.0万辆、3.5万辆、4.3万辆、5.5万辆、7万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地区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2%、3%、4%、5%、6%。
与此同时,通知设定了新能源充电设施奖励标准,2016年大气污染治理重点省市推广量3万辆,奖补标准9000万元,超出门槛部分奖补最高封顶1.2亿元。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重点省市奖励门槛7万辆,奖补标准1.26亿元。
九、《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
《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以下简称“《技术政策》”于2016年初发布,主要运用于锂离子动力蓄电池、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等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的回收分类、贮存、运输、梯级利用与再生利用。
《技术政策》表明电动汽车及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含进口商)是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责任主体。其中,电动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应负责回收安装在整车上的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指系统生产企业)应负责回收其销售给独立电池经销商(整车生产企业售后体系之外)的动力电池。
另外,电动汽车及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含进口商)应负责建立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网络,在具有售后服务网点的设区市至少指定一家回收网点负责废旧动力电池的收集。
更重要的是,《技术政策》明确企业应该建立动力电池编码制度,建立可追溯体系。同时,鼓励企业进行废旧动力电池梯级利用,根据废旧动力电池的容量、充放电特性、使用安全性等实际情况判断可否进行梯级利用。
十、新能源汽车碳配额管理办法
今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办公厅于发布了《新能源汽车碳配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于2017年正式试运营,2018年正式实施。
具体来看,“碳配额”涉及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注册登记机构、核查机构、交易机构、车企等相关方,参与方较多,且信息公开、途径明晰,有利于提升实施可行性。
此外,政府还可以参与实时的碳配额交易价格调控,有效控制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速度。
十一、即将出台政策
1、电池管理系统国家标准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司长李东透露,电池管理系统技术条件、动力电池的编码、规格尺寸等标准正在编制、修订,将尽快出台。
2、新能源汽车产业全新的扶持政策
日前,国家财政部表示,财政部将携手有关部门加快修订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扶持政策,及时提高准入门槛,引领技术进步。同时,适时采取补贴退坡办法,促使新能源车产业尽快步入自我发展的健康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