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企整合:市场意愿与政府意愿融合难上加难
春节前夕,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发布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等国务院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部际协调小组12家成员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汽车、钢铁、水泥等九大行业和领域的兼并重组工作提出了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事实上,早在2009年3月发布的《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就已提出通过兼并重组形成2~3家产销规模超过200万辆的大型企业集团,培育4~5家产销规模超过100万辆的汽车企业集团,产销规模占市场份额90%以上的汽车企业集团数量,由当时的14家减少到10家以内。但这一政策的推行效果并不理想,甚至备受诟病。
如今,工信部再次发文力推汽车行业兼并重组,其效果将如何?答案显而易见,在复杂的地方利益关系和目前的汽车企业运行机制面前,政策推动下的汽车业兼并重组将依旧艰难。
《意见》有进步
仔细阅读过《意见》全文的人不难发现,此次的新政与以往汽车行业的兼并重组政策有所不同,较之于《规划》更合理,也更切合实际。
《规划》中提到,鼓励一汽、东风、上汽、长安等大型汽车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兼并重组;支持北汽、广汽、奇瑞、重汽等汽车企业实施区域性兼并重组。这一思路被业界称为汽车业兼并重组的“四大四小”模式,也备受批评。此次的《意见》则将目标定为:到2015年,前10家整车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90%,形成3~5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
“在制定行业的国家标准时,只能提性能要求,而不应该提结构要求。兼并重组也是如此,可以提一些诸如企业规模、核心竞争力等具体要求,而不应该限定某几家企业。”业内专家、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谭秀卿说:“这次的政策不提具体厂家而只谈产业集中度是对的,这是一种进步。”
此外,《意见》的重组范围也趋于多元化,新增了汽车零部件、汽车企业对服务行业以及汽车企业的向外兼并重组的鼓励。“以前的兼并重组是以国内当时比较大的国有汽车企业为核心来构成重组的主线,现在范围变得多元化了。以前段时间国内最大规模的汽车经销商集团庞大尝试进军整车制造领域为例,我们不能排除非整车集团做大做强,有足够的资金和实力重组整车企业。”谭秀卿表示,汽车业的兼并重组应该“能者居之”,只要有资本、有实力,可以不限定行业和企业,“政府在不断地完善法规、政策,这是很好的事情。”
依然任重道远
尽管如此,业界对于《意见》的落实和其之于汽车行业兼并重组的推动效果仍持谨慎乐观甚至悲观的态度。“《意见》归根到底只是从国家层面上的宏观指导,不会很细,也不会强制执行,真正要落实和实施下去的难度还是很大的。将来重组的方式可能会比较多样,但估计进程也会很慢。”谭秀卿判断。他同时表示,兼并重组是产业转型和升级的必然趋势,但在重组方式和重组进程上不宜过多要求。
在此前,有不少卡车经销商都曾提到现在市场上的品牌太多,经销商也太多,使得各家之间无序竞争,相互压价,“谁都不挣钱”。因此,经销商之间需要开展区域自治、价格自律,而企业间也应该做这方面的工作。“‘十八大’以后国家提出了不少非常实际的内容和方向,比如这次《意见》提出的9大行业整合就提到点子上了。目前这9大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必须优胜劣汰。”有重卡经销商向《商用汽车新闻》记者表达出对于《意见》的赞同和乐观:“今后国家在兼并重组方面应该会有所动作。”
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教授、《中国巴士与客车》年鉴主编王健则对这种乐观泼了冷水:“这类政策每隔3~5年就会老调重弹一次,仅凭简单的几句话或者一纸文件就想规范或调整一个行业的发展,这是不现实的。”
《意见》在基本要求中提到,要“坚持市场化运作,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遵循经济规律和市场准则,尊重企业意愿,由企业通过平等协商,自愿自主地开展兼并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