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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中石油将被拆分? 方案多多阻力重重

时间:2013/10/10 9:08:11来源:时代周报作者:张蕊责编:0条评论

 

发改委能源所原所长周大地并不看好中石油重组会将优质资产上市的举措,他认为“这个路子,完全没道理”,“优质资产拿出来,让人家去享受所谓的利润,不挣钱的东西,国家补贴,这算什么事情?”

 

他向记者介绍,现阶段,国企很多地方受到国家政策的制约,业务范围划得很死,严格来讲,现在并不是要给民企拓宽道路,而是要考虑公有制要怎么发展。就是公有制改革也要提供足够的空间。让周大地不明白的是—现在股市并不好,可以卖企业债券,为什么非要上市。

 

“现在处于石油企业内部征求意见的阶段。”上述知情人士称,他们怕的是如果在外部扩大的话会引起企业的混乱。

 

尽管周大地认为拆分中石油完全没必要,但他也从一个侧面谈出了中石油可能被分成几个地方公司的可能性,—一些领导觉得企业大了,不好管理,“有些地方领导觉得自己是局长,或者是处长,但中石油是副部级单位,这样的大公司自己说了也不算,也指挥不动,很多地方领导或者一些行政部门对于大公司是比较发愁的,他们就希望这个公司小一些。”

 

周大地的担心在于,如果把大公司拆分成小公司,那么这些小公司势必会受到地方政府的制约,就会去地方政府“磕头作揖”,从而形成地方保护主义或者区域性的垄断。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能源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震觉得中石油的拆分是不可能也没有意义的事情。他说,今后市场会越来越放开,所以企业不在于大或者小,而是相关部门的监管是不是能够到位,市场是不是能够充分的竞争。逐步地增加市场的竞争,逐步地增加政府的监管,产业链的各个阶段让企业都能够自由地进入,“这是改革的方向。”

 

管道独立与拆分无关

 

如果说管道的独立就说中石油被拆分了,那周大地并不认同,他反问:“拆分有什么好处,怎么拆?”周大地说,管道独立可不叫拆分,因为管道在很多国家本来就是公用设施,过去,大多数管道是企业自己做。但是现在形成管网以后,就成为了公用设施。

 

“公用设施只能采取国家管制,然后收取过网费,这和中石油的拆分是两回事,这是一种特殊业务的合理安排。”周大地说,早就有人从技术管理的角度,提过管道独立的事情,但是现在是不是到了时候,因为现在不光中石油有管线,中石化也有管线,中海油也有少数的管线,一些地方也有地方所属的管线,“怎么整合,怎么管理,怎么实施,还要有一个过程。”

 

王震说自己最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现在要把管道分出去独立,是要加快管道的建设,还是说我们管道的建设已经进入一个比较成熟的阶段。

 

实际上,早在1998年,两大石油公司在重组的时候就讨论过油气管道独立的事情,但由于当时的管道建设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还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去建设,所以这个讨论也就不了了之,没再往前推进。

 

当年7月,国家实施石油石化行业大重组,将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和石油化工总公司打破,组建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重组后的两大集团公司和过去的最大不同在于,原来的两大公司是按石油生产加工的上下游划分的,现在是以地域划分的。北面是石油天然气集团,南面是石油化工集团。

  

王震说,当时如果成立一个独立的管道公司,那现在整个国家的管道建设肯定不会像今天发展这么快。在他看来,我国管道建设的路还很长,还需要有更多的资金不断地投入,加上管道建设相对来说回报低、周期长,民资进入的积极性可能不会太高,但中石油、中石化可以用上游的盈利来加快中游的管道建设,“有利有弊”。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管道独立,是市场改革的方向,但是短期内不太可能,因为“这是一个很大的动作”。

 

林伯强说,中石油目前是一体化垄断,如果把中间拆断的话就不再是垄断,所以不仅仅是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甚至对整个石油行业,对整个市场的消费、供应都会有非常大的影响。

 

毕竟现阶段管道处于投资建设期,从现金流来讲,就是说还处于大量投入的阶段。回报周期可能需要二三十年,除非就是把管输费提高,但这样就传递给了下游,“下游压力会徒然增大。”王震说。

 

如果算大账的话,石油公司目前的现状是,上游盈利多,中游盈利少,下游亏损,整体来说还是盈利的。而为了增长整个公司的竞争力,石油公司还是愿意去投资去建设管道。

 

但王震承认,成立一个第三方的管道公司来独立运营,是大势所趋。“但目前来讲,并不是一个最好的时机。”

 

而对于石油大佬们来说,管道并不是其主要的盈利业务,所以即使独立出去,对整个公司来说,也没有什么影响,毕竟在收管输费的同时,还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去建设。

 

事实上,2007年底,中石油内部曾经有过一次管道业务的整合重组。当时,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将所属的长吉、大庆、长春、沈阳、锦州、大连、秦皇岛、北京、中原、长庆等10个输油气公司划归中国石油管道公司(以下简称“管道公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