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安力:几个实施国四排放标准热点话题
金砖四国之一的巴西,两年前重型车排放标准从欧Ⅲ直接跨越至欧Ⅴ,标准实施初期,巴西加油站普遍为含硫量较高的柴油,但汽车整车厂在提供欧Ⅴ排放标准汽车使用说明书当中,明确要求使用者加注含硫较低的正规柴油,就是这一简单的要求,推动巴西在实施欧Ⅴ放标准不到半年的时间,全国80%的加油站都主动采购正规的油品,推动了低硫燃油的生产和销售。
笔者在这里再摘录一段关于OBD标准的条款。HJ 437-2008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车载诊断(OBD)系统技术要求》标准第5.5.5.6项规定,“扭矩限制器不能用于军用车辆、救援车辆、救火和救护车辆,扭矩限制器永久不激活状态只能由厂家设定,并对发动机系族内特殊用途的发动机指定特定的身份识别。”
“为推迟鼓掌者们”可不用为特种车辆因高硫燃油“趴窝”贻误特殊使命担忧了。多看看标准,就可不必杞人忧天了。
车用尿素准备就绪 有需求就有供给
多数评论文章和转来转去的消息质疑国四排放标准按期实施的另一个担忧,是对车用尿素溶液能否满足市场供应表示怀疑。目前,我国车用尿素溶液主要生产企业现有产能为190万吨,他们从输配送体系建设到自建、合建的中心库和供应网点建设基本完成。我们都知道,标准规定我国重型车国四排放标准的实施日期应该是二年半以前,两年半后的今天,一边是政府已经提前发布公告告知实施国四排放标准,另一边是大量评说或传说环保部没有实施国四排放标准的声音,还有本文开篇介绍的个别媒体的评论文章,甚至评说“国四排放恐成“烂尾楼””,加上7月2日“横空出世”的“为柴油车国四排放再次推迟鼓掌”。想想看,如此不对称的信息让这些车用尿素溶液生产企业怎么办?一边是媒体间盛传的推迟国四排放标准实施的消息不绝于耳,一边又引经据典地评说车用尿素溶液制造企业根本没有准备好,没有建立供应网点,没有供应能力,以此作为国四排放标准实施条件不具备的理由。我们知道,车用尿素溶液的生产、包装、运输、储存是有严格规定的,产品投入市场是要和市场的使用衔接。生产企业眼睛看到的是环保部2011年92号公告,左耳听到的是推迟国四排放标准实施,右耳听到的是因市场没有车用尿素溶液供应而推迟国四排放标准实施,您说让这些生产企业怎么办?
推迟实施国四只会进一步拉大差距
上世纪70年代美国提出机动车也就是内燃机排放控制,给全人类带来的第一个福利是空气中的铅远离我们。世界各国和地区四十年来,不断出台高要求的控制内燃机排放技术标准和法规,推动了内燃机排放控制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这一点我们可以从欧美日韩汽车工业和内燃机工业的进步感受到。暂且不谈欧美发达国家和地区,就金砖四国目前实施的排放法规已经走在我国前面,此时我们还有必要讨论是按期实施还是推迟吗?笔者想问:“推迟实施国四需要解决什么问题?推迟实施国四能得到什么?推迟实施国四会丢掉什么?推迟实施国四后我们的市场抗冲击力和耐压力何在?”。笔者认为应理顺几个关系:“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个体与总体的关系、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产量销量与技术存量的关系”。对中国内燃机工业而言,作为世界内燃机制造大国,按期实施国四排放标准,是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的重要途径和推动力,推迟实施国四排放标准,只能进一步拉大差距。
在此,笔者想对媒体界的朋友多说一句,现在舆论盛传国四排放标准又一次被推迟,理由和可能有鼻有眼,似乎已经定论。可笔者每次被问询和主动求证时,又都被告知是听说,媒体报道此类内容的文章其开篇词绝大多数又为“据悉”。
笔者提请大家不妨登陆环境保护部的官方网站,看看国务院赋予环境保护部的职责。从职责可以看出,环保部是我国机动车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笔者在前面说过,环保部2011年92号公告发布已经565天了,至今未见推迟实施国四排放标准任何公告和通知,哪来的推迟说呢?另一消息还说,环保部、工信部已就推迟实施国四排放标准达成共识,上报国务院领导待批。注意,6月24号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大气污染防治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务,7月的某一天再批推迟实施国四排放标准,道理上能说得通吗?
笔者一直在思考,7月1日实施国四排放标准到底怎么了?地震了?地球停止转动了?社会秩序乱了?满大街的重型车“中毒”、“瘫痪”、“趴窝”了?没有发生上述现象,笔者也相信绝不会发生。进入本世纪以来,中国的汽车工业和内燃机工业都已步入世界制造大国行列,现在需要正能量推动其产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需要更多地宣传优势企业和品牌产品,应该更多地宣传他们的发展和进取精神,为他们鼓掌,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