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危险品货车辆5月底前全装GPS
为吸取“4·8”兰临高速公路新七道梁隧道危险品运输车辆相撞爆炸事故教训,有效预防和遏制此类事故发生,甘肃省运管局决定从4月11日至6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展开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为重点的全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这是记者4月12日从甘肃省交通运输厅获悉的。
● 三大整治重点
此次全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共有三大重点,分别为:全面核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资格;全面清理危险货物运输市场车辆挂靠经营行为;全面检查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 全面核查危货运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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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资格条件、从业人员培训及资格证书、车辆技术状况、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验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凡不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一律停业整顿,收回所属车辆道路运输证、从业人员资格证;凡不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车辆,一律收回道路运输证;凡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从业人员,一律收回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 全面清理车辆挂靠经营
各级运管机构工作人员将深入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核查车辆产权关系。对存在挂靠经营行为的企业,坚决予以停业整顿,收回挂靠车辆道路运输证。整改后必须符合以下3项条件:车辆由企业全资购买;驾驶人员、押运员与所属企业依法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企业统一经营管理车辆,统一调度指挥,承担全部经营风险和安全管理责任。
● 全面检查责任落实情况
凡以下8个方面存在问题的,给予企业停业整顿,整顿期满仍达不到要求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这8个方面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的;没有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没有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没有建立和落实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和学习制度的;没有建立车辆技术、驾驶人员、押运员以及安全管理档案和台账的;没有建立车辆调度管理制度、登记危险货运车辆运输任务的;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未建立企业GPS监控平台或无法正常使用的。
● 五大整治要求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省运管局从高度重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切实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GPS监控、加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监管力度、严格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严格事故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等5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整治要求。
● 爆炸事故暴露多个问题
甘肃省运管局指出,此次新七道梁隧道危险品运输车辆爆炸事故,暴露出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驾驶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不力等问题。 为此,甘肃省运管局要求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全力预防和避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
● 危货车辆全部安装GPS
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道路运输GPS行业监管平台,进一步加快GPS系统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领域的推广应用。5月30日前完成市(州)、县(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GPS监管平台建设和与省级GPS监管平台联网联控工作。督促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于5月30日前全部完成企业GPS监控平台建设和车载GPS终端安装工作。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GPS监管平台要24小时监控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 加强高速公路口的检查
全省运输管理机构将协同交警、安监、公路路政、高等级公路运营管理等部门,在主要路段、重点危化企业、货运站(场)、停车场、城市进出口、高速公路口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同时,运输管理机构将会同交警等有关部门加强对超速、超载、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
● 暂停危货运输相关许可
严把企业资质、车辆技术、从业人员资格关,严格审查申请企业车辆产权关系和GPS系统建设情况。从2011年4月11日至2011年10月30日,暂停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许可工作。2011年11月1日后,经过调查研究后,拟试行新的规定。
● 严肃处理渎职违纪行为
严格事故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强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报告工作,做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严禁瞒报、迟报、漏报及谎报。要认真落实“分级许可,属地管理”行政许可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行业管理“一责双管”责任制,实行责任倒查制度,依法严肃处理在道路运输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的渎职和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