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下乡”实施以来 行业呼吁解决微客载货问题
9月3日,由中国汽车报社举办的“‘汽车下乡’与农村城市化进程研讨会”在京举行。相关行业专家与微车企业代表就“汽车下乡”实施以来,微客载货存在的若干问题展开了讨论。
北京交通管理干部学院政法系主任张柱庭表示:“目前法律禁止微客载货,如果要修改现行法律,存在程序和实体法上的困难。按照现行法规,载客汽车在装载自用货的时候,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舱外,不得载货。这里有两个例外,车外面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舱是允许载货的,生产厂家可以从这里入手。”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助理秘书长杜芳慈则从标准的角度解释了汽车分类。他表示,我国对汽车分类存在GB/T 3730.1—2001和GA802—2008两个标准,这就造成标准的不统一,他呼吁相关部门制定统一的分类标准,解决多头管理的问题。杜芳慈认为,解决微客拉货问题不能简单地一刀切,而要看车主是否以盈利为目的和货物的装载量来具体规范载货行为。
微车企业代表则从市场角度分析了微客在农村市场的作用和面临的问题。
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副经理周敏说:“农民买车跟城市人买车不一样。在买车时农民的想法很简单,那就是拉拉货、拉拉客。微客是农民致富的希望。但是在实际使用中却受到法律的管制。我们可借鉴香港的做法,香港就规定载客汽车货重不能超过人重,货物的高度不能超过玻璃车窗。”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调查研究处处长杨杰分析了微客在用户定位上的变化,“随着农村成为微客的主力市场,希望相关部门在考虑中国国情的前提下,合理规范微客客货混装现象,同时也希望‘汽车下乡’政策延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