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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超载:自省是必须 监管也该必须

时间:2012/10/8 10:17:47来源:现代物流报作者:尤达之责编:0条评论

 

说到最近的热点新闻,不能不提造成3死5伤的哈尔滨阳明滩大桥引桥坍塌事故。

 

8月24日凌晨5点左右,曾经号称“中国桥梁建筑奇迹”之一、造价18.82亿元、用时18个月便告竣工的哈尔滨阳明滩大桥,在通车仅仅9个月之后,便发生了引桥突然垮塌的严重事故。造成4辆大货车坠桥、车中8人3死5伤的悲剧,令人扼腕叹息。

 

大桥垮塌现场
大桥垮塌现场

 

而面对如此严重的事故后果,哈尔滨市政府新闻办第一时间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声称“初步怀疑是因货车超载所致”。只是,这一次,人们不再单纯指责车辆超载现象的屡禁不止,反而开始了另一个角度的质疑——屡屡发生的道路桥梁坍塌事故,难道真的都是超载这个“王牌杀手”干的?

 

当然,笔者相当理解大家的疑惑甚至愤慨,因为各种道路桥梁坍塌事故本身,很难将原因单一化处理,何况草草地将超载定为罪魁祸首?但同时,我们也无法否认,超载往往与这些事故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并经常被拿来做“挡箭牌”。这种情况,是需要正视和改变了。

 

故而,笔者想将超载这个话题,结合此次阳明滩大桥坍塌事故,拿出来进行一番探讨。也许,在超载治理工作严抓、狠抓、长抓的思路以外,还能动动其他“歪脑筋”,找到更加奏效的办法。

 

首先,以此次事故为例,有关部门必须加强自我审视的力度,或者直接引入第三方监督机构。原因在于:如果真如有关部门所言,是4辆货车超载导致大桥坍塌。那么,必然有人疏于执法——倘若能够严格治理违规超载车辆,他们会否还有机会“行凶”?

 

倘若由于执法不严而让4辆大货成了漏网之鱼,这责任又由谁来担?更何况,有一辆货车司机明确表示其未超载,那么当地超载治理的严谨性和准确性就更值得商榷了。所以,自省是必须做的,监管也属必然。

 

其次,要说治超的“狠”字。此次事故之前,哈尔滨为达到良好的治超效果,3月份出台了6项措施,并力争3年建成11个固定治超检测站,严厉打击超载超限车辆;同时,在路面治理上,该市还曾宣布在每个固定治超检测站每天派驻6名交警、6名特警实施24小时治超。然而,就是在如此“狠抓严打”的大环境里,事故还是发生了。这不由得让人怀疑,治超的“狠”是否瞄准了超载的不安全隐患?如果真能做到抓一辆严惩一辆,超载未必还能大行其道。

 

再次,需要说的是,治超一直以来长抓长有,相信哈尔滨有关部门也应该为此头痛不已。故而,笔者认为,将治超保持在严抓狠打的常态以外,还该好好想想眼下的治超政策是否足够周全、有效。例如,货车超载最大的原因在于利益,而其最大的危害在于安全。指望司机潜意识顾虑安全放弃超载其实很难,不如将治理超载的投入费用转化为奖金,为严格守法用户“颁奖”,或为其发展提供方便贷款、税收减免等优惠措施,其效果会否更好?

 

诚然,笔者的想法或许有些天马行空。不过,在一次次血淋淋的教训面前,在超载屡禁不止的情况下,我们的确应该打开思路,共同寻找切实有效的办法,防止类似事故的再度发生。

 

所以,笔者也期待,管理部门和货运从业者之间,能在超载治理问题上共同发力,而不是猫捉老鼠似的 “一个要打,一个要逃”。相信一旦找到双方利益最大化的办法,超载其实可以不治而愈,毕竟没有人愿意自己或自家的司机,出车还要带着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