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协环保部各让一步 国Ⅳ日期敲定
12月28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面访时说,环保部已经敲定机动车国Ⅳ标准的实施日期,这是该部门中汽协各让一步的结果。
该负责人透露,对于重型柴油车暂定推迟一年实施国Ⅳ标准,即从2012年1月1日起,凡不满足国Ⅳ标准要求的重型柴油车新车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不满足国Ⅳ标准要求的重型柴油发动机不得销售和投入使用。对于轻型柴油车暂定推迟两年实施国Ⅳ标准,即从2013年7月1日起,凡不满足国Ⅳ标准要求的轻型柴油车将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
该负责人说,2009年2月6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关于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通知》,该通知对国Ⅳ排放标准的实施日期拟定为:除重型汽油车之外,所有重型汽车应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国Ⅳ排放标准。此后,中汽协向环保部提出建议:重型柴油车国Ⅳ排放标准实施日期推迟30个月,轻型柴油车国Ⅳ排放标准实施日期则应推迟42个月左右。
“此次环保部对国Ⅳ排放标准的实施日期进行了适当调整,不得不说是一个较大的让步。”该负责人说,车油不配一直是业界关注的焦点。一方面,目前的燃油品质不能保证国Ⅳ排放标准的实施;另一方面,油品不到位的情况下车辆采用先进的排放技术也会带来排放迅速劣化、产品耐久性降低等问题。
该负责人强调,当前机动车污染已经成为中国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相应企业目前要做的应该是按照国Ⅳ标准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