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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4月8日起,处理交通违章再不能找人代扣分了

时间:2016/4/11 8:18:32来源:凤凰资讯作者:责编:李秀芝0条评论


从4月8日起,随着新的交通管理系统的升级完成,以后交通违章后试图买分消违章或者找朋友驾照扣分的做法将通通无效。


据介绍,此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对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了升级,增加了扫描读取二代身份证信息以及拍摄证件、人像信息的系统功能,处理电子监控交通违法时,需经过信息采集、信息审核、违法处理三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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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开始,这个系统升级完成后,以后所有的交通违章都必须要违章驾驶人本人前去处理,从而杜绝了违章消分替身的存在。


处理违章需要审核身份.png

处理违章需要审核身份


目前,交巡警部门已做好了相关准备工作,并公布了违章处理的流程:


首先,处理电子监控交通违法时,在作出裁决处罚前,增加了信息采集、信息审核环节,即当事人每处理一辆机动车的电子监控交通违法需先核对相关信息。


其次,交通违法当事人信息核对通过后,才能接受处罚。


最后,核对信息包括:当事人二代身份证、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及当事人现场照片。


也就是说,如果处理违章的司机不是电子监控镜头显示的当事驾驶人,审核信息将无法通过,违章将无法处理。这也就杜绝了部分违章较多的司机到网上买分消违章或者找朋友驾照帮忙扣分的情况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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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民警提醒:在接受电子监控交通违法处理时,当事人应按工作人员的指引及工作流程依次处理。在拍摄人像照片时,当事人应主动配合。


遇特殊情况可特殊处理


处理电子监控交通违法时,当事人需出示机动车行驶证及本人驾驶证原件,还需出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遇有特殊情形的,按如下方式处理:


不持有二代身份证的:对军人、外籍人士等不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应携带本人持有的军官证、士兵证、军官离退休证、境外人员身份证明等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行驶证被依法采取扣留强制措施的:应出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强制措施凭证(强制措施凭证遗失的,可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申请重新打印强制措施凭证)。强制措施凭证遗失的,可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申请重新打印强制措施凭证。


无法提供行驶证的:因营运车正在线路运营中,行驶证需随车使用,以及重庆籍车辆在外地检验时,需在重庆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等相关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行驶证的,统一到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专门窗口处理。


另外,处理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及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三种证照不全不予处理


二代身份证损坏的:因当事人提供的二代身份证损坏,无法通过前端设备扫描读取身份信息的,当事人应换领二代身份证后办理。


驾驶证状态不正常的:驾驶证处于扣留、满分、暂扣、吊销、注销等状态的,当事人应到相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并领取驾驶证后,再处理其他电子监控交通违法。


证件遗失的:对二代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遗失的人员,应到相关部门补办证件后才能处理电子监控交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