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城市中小型客车线路经营权政府不再审批
今后,城市中小型客车线路经营权将不再由政府进行审批了。22日,市政府关于取消《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等法规设立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提交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如相关意见获审议通过,涉及6项法规的8项审批事项将全部取消。
据介绍,在本次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我市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本着“市场、服务、效率”的改革取向,对一些可以不由政府审批的事项,决定予以取消。在政府拟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中,共有8项分别涉及《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深圳市会计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公共中小型客车营运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这8项拟取消的审批事项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公共用地户外广告初审、城市中小型客车线路经营权、口岸及特区检查站区域内建设项目审批、口岸及特区检查站区域内设施设备使用审批、代理记账机构设立批准、污水处理厂实时监测系统基站设计方案审批、污水处理厂实时监测系统基站验收以及分区规划调整初审或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