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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公路客运行业热点事件点评

时间:2012/2/27 8:48:49来源:商用汽车新闻作者:商用汽车新闻责编:0条评论

 

新闻事件:每人每天18元的“天价校车” 吓退超半数家长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附属实验小学位于大厂新华西路,近来有家长反映,孩子乘坐校车一学期要交1800元。据了解,该校原有校车不符合标准无法运行,公交公司又不愿出租车辆,眼看学生们无车可坐,部分家长出面成立校车管理委员会,租下3辆旅游大巴接送孩子,成本一下子高了上去。

 

昨天下午3点多,在南信大附属实小外面停着3辆旅游大巴,车头摆放着“学生校车”的牌子,车上已经有10来个孩子,其他孩子正陆陆续续上车。一位跟车的老师说,大巴是33座的,目前3辆车分别开往浦口泰山新村、高新开发区和沿江街道,距离学校在10公里左右。但车不是学校的,而是家长自己出面租来的,老师和车主负责护导。对于价格,她表示,的确是1800元一学期,按照一学期100天计算,每人每天18元。

 

点评:解决校车问题“没那么简单”

 

在天价校车出现前,校方原来有校车,只不过不符合校车使用规定,因此由家长组成的校车管理委员会出面向租赁公司租车。但由于费用过高,家长颇感委屈,每人每天高达18元的乘车费不是小数目,负担太重。可是学校和教育部门也感到委屈,因为需要乘坐校车的孩子都是择校生,如果由政府提供校车,没有名目,学校也没有这笔费用。

 

笔者之所以点评这条新闻,并不是想说明专业校车的必要性,而是校车的问题远不是想像的那么简单,它与中国社会现实密切相关。从广大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撤点并校,到大城市教育资源不均衡导致的择校现象存在,决定了在中国解决校车问题远不如国外那么轻松和容易,需要找到一条切合国情的道路。正如校车标准在制定中所面临的不符合中国国情的质疑。同样,把责任完全推给学校和家长,同样不符合中国国情。笔者能理解教育部门的担忧:这不是鼓励择校行为吗?可是在教育资源不均衡的现状下,难道希望能享受到更好教育资源的孩子,就不能拥有享有校车的权利吗?

 

新闻事件:高速交警在同一路段两年两次查获同一超员大客车

 

2月10日,6∶40,一辆车牌号为闽BY2667的卧铺大客车从沈海高速公路福山站驶出。在收费站出口执勤的高速一大队民警将该车拦住,按照春运工作要求,对客运车辆要逐车进行登记检查。当民警走上大客车时,车内的景象让民警大吃一惊,卧铺车上到处是人,就连过道、走廊都躺得满满的。

 

经查,该车从莆田发往大连,所载乘客全部是到大连务工的人员。该车核定载客43人,实载65人(且不包括大人怀里抱着的8个小孩子),超员22人,超员率51.2%。为确保返程务工人员的安全大队当即派出2辆警车、4名民警将卧铺大客车押送至烟台市地方港,进行卸客转运,并扣留该车。该驾驶员被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并抄告到运管部门进行处罚。让民警感到惊讶的是,该车在2011年春运期间也因超员被大队查处过。

 

点评:治客运超载应用重典

 

马克思曾经说过:“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家们会铤而走险;如果有200%的利润,资本家们会藐视法律;如果有300%的利润,那么资本家们便会践踏世间的一切!”其实不单单是资本家,作为市场经济中的理性经济人,所追求的目标就是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因此,当超载所能获得的额外利润大于所付出的成本,与此同时,不被查处的概率低于被查处的概率时,客运车主作出超载的选择自然就可以理解了。

 

这辆客车在2011年春运因超员被查处过,今年春运又再次被查处,说明其好了伤疤忘了疼,或者去年的教训远不够大,在利益面前很容易重蹈覆辙。笔者认为,教训不够大可能更能解释问题。该辆车超员51.2%,已经远大于超员10%的处罚标准,而其所受到的惩罚为罚款2000元,记12分,扣留车辆,而这样的处罚可以通过消分、赎车来清除。而2000元相对于超载违法所得,仍是小巫见大巫,不足以让车主警醒,最多也就心疼一阵,并自认倒霉,超载依然如故。

 

如果能做到重罚,提高其违法的成本,比如今后客车超载会影响其运营资格,或者进入运管部门和公安部门的“黑名单”,对于获取线路运营权不易的车主而言,他们还敢超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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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事件:第二批低碳交通建设城市试点启动

 

2月10日,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第二批试点城市启动会在山东烟台召开。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是交通运输行业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妥善应对气候变化,积极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重要举措。

 

2011年,交通运输部在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武汉、无锡10个城市开展了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市试点。在交通运输结构、能源消耗优化用能结构、交通运输组织、运输装备改进和提升、智能交通发展、出行方式引导和选择等6个方面探索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规律和途径。今年1月,又确定北京、昆明、西安、宁波、广州、沈阳、哈尔滨、淮安、烟台、海口、成都、青岛、株洲、蚌埠、十堰、济源16个城市为第二批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市试点。

 

点评:早行动,早受益

 

连同第一批,如今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已增加至26家,颇有点当初十城千辆的热情。这源于交通部将拿出部分资金,用以支持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市试点工作。专项资金主要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实际节能减排效果可量化的试点项目给予适当奖励。据笔者了解,公交企业、客运企业对于节能的积极性很高,即使没有政策鼓励,企业也在想方设法降低燃油消耗,减少成本支出,并取得了切实的成果,也有一些经验积累。与此同时,客车制造企业也提出各种方案来帮助客户实现这一点。当客运企业有现实需求,而政府又有资金支持鼓励,许多城市有积极性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除此之外,交通部还提出,试点城市要积极进行运输结构的调整,大力发展智能交通技术。这些要求都符合了道路运输行业的发展趋势,早调整、早主动、早受益,从中找到行业发展的新动力。晚调整,就会处于被动的局面。既然如此,试点城市有什么理由不积极参与到其中来呢?

 

新闻事件:非法营运大巴“会员制”揽客

 

2月2日下午3时,记者随同执法人员来到天河广百门口。执法人员在这里查处了两辆非法营运旅游大巴。其中一辆车牌号为AJ89×9的55座旅游中巴刚从茂名将旅客运送到广州天河后,即被交通执法部门查处。当时车上有40多名旅客,陆续从车上下来取行李。其中一位乘客陈同学(化名)告诉记者,他乘坐这辆车从茂名直达广州仅需4个小时,车费140元。而正规的客运站车票(从茂名到广州)要160~170元, 坐这种大巴可以便宜20多元。

 

陈同学递来卡片说,在学校和客运站都能收到这种大巴的宣传卡片。记者看到那张卡片上写着“高校运旅,茂名直达快巴到广州,60元起会员坐3次免费1次!”而且,还可以“凭此卡优惠5元”。 陈同学还说,坐这种大巴不用专门跑到客运站买票,直接在茂名的体育中心、茂名学院、荣富宾馆、翠辉大厦就能上车,上车后再付款。4个小时后就能直达广州的天河城、烈士陵园以及大学城。

 

点评:要费心思赢得乘客心

 

初看这条新闻,颇觉得好笑,也有点敬佩,黑车也在打造“品牌”,推出会员制来强化乘客的忠诚度,可见是下了一番心思的。由于价格便宜,还不用专门去客运站买票,因此颇受学生的欢迎。而这些熟悉网络的年轻乘客,还利用起网络搜索其他乘客对此的评价,得知都是好评才去乘坐的,可见黑车的服务质量“不错”。

 

笔者并不是鼓励或者认可非法营运这种行为,毕竟由于缺乏监管,这些大巴是否带病上路、是否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乘客无从得知,一旦出事,很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只是通过这条新闻,想给正规的客运企业传递一个信息:开动脑筋,挖掘需求,进而满足需求,不是一句空话。与此同时,打造企业的品牌,善于利用新兴媒体,进而培养年轻一代的忠诚度,在如今的信息时代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