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规范营运车辆检测站管理
为做好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工作,保障道路运输安全,近日,新疆运管局要求全区运管机构抓好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规范和监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应认真按国家标准和检测技术规范对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负责,确保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新疆运管局要求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严格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和《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的要求审查二级维护竣工检测单和技术等级评定检测单,对不符合要求的检测单不予认可。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单和买卖检测报告单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停止发放全疆统一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同时不予认可其综合性能检测结果,并在道路运输行业进行通报。对新建成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对其设施、设备进行实地查看,了解其是否具备对营运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测的能力。如满足《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通用技术条件》要求,计算机系统符合《关于统一全疆“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的通知》的要求,可发放统一的检测报告单,认可其检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