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交通运输部日前公布交通行业标准《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经审查已获通过,将于今年9月1日实施。此次公布的《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与今年4月公布的营运客车的测量方法基本一致,只是自卸车的测试速度与其他车型有所不同,此外,在空载时,半挂汽车列车需将牵引车与半挂车脱挂《方法》中分别对自卸车、汽车(单车)和半挂汽车列车按照不同吨位标定了燃料消耗量限值,分两阶段实行。据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蔡凤田介绍,第一阶段油耗限值并不太严,多数汽车厂家达到要求没有问题,少数汽车厂家经过适当努力也能达到要求。
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
近几年,国家对节能减排工作非常重视。交通运输行业,尤其是公路运输是燃油的消耗大户。面对公路运输燃油消耗量不断增长,交通运输部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采取引导提高在用车燃油经济性、提高车辆实载率、提高人员节能素质、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等措施,有效遏制了道路运输燃油消耗量增长的势头。
据了解,不同的营运载货车燃油消耗差距很大,同吨位货车百公里油耗差距可达30%左右。因此,2007年初,交通运输部决定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发展模式”研究课题中,将“营业性车辆燃油消耗准入与退出专项行动计划”作为交通运输部6个专项行动计划之一进行研究。制定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符合已颁布的《节能法》中有关“制定交通运输营运车船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不符合标准的车船不得用于营运”等内容的要求。交通运输部在做好营运车辆运输组织管理工作的同时,对营运车辆的燃油经济性提出一定要求,把好公路运输节能减排关,使节能减排工作得到深化。
多数汽车生产商通过第一阶段限值
《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起草人之一蔡凤田介绍,在起草《方法》的过程中,主要参考日本商用车燃油消耗限值,即首先确定每个重量级车型中燃油经济性最优的车型(约15%),以其燃油水平作为本重量级车型燃油经济性的限值,并作为下一阶段所有汽车厂商都要实现的目标。
由于目前国内汽车生产水平与发达国家汽车企业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所以把第一阶段目标定为15%的高油耗车不得进入公路运输行业。在第二阶段中,把第一阶段确定的限值再降低10%左右。确定的两个阶段限值既充分考虑公路运输节能减排实际需求,又给汽车制造企业留出了技术改造的空间和时间,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蔡凤田认为,第一阶段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对企业现有的产品影响很小,至少85%以上的产品都能够满足要求。而第二阶段的限值则需要企业通过改善自身产品才有可能达到要求。《办法》针对的是运输企业而不是汽车生产厂家。运输企业购买的车辆只有满足了这个限值,才允许进入公路运输市场。
如何实施成为关键
营运客车和货车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都出台,但是将采取怎样的措施来确保这个《方法》能够得到贯彻执行是目前及待解决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现在交通运输部正考虑制定有关《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的实施方案。目前的思路是,结合当前车辆只有取得营运证才能进入运输行业的车辆管理政策实施,即给符合《方法》要求和其他有关要求的车辆配发营运证。这将是今后一个主要管理手段,县级以上(含县级)的运输管理机构将主要负责这项工作。
此外,还要做好宣传工作,与各汽车制造厂联系,让每个汽车制造厂在车辆销售的时候告知运输企业车辆油耗是否符合《方法》要求。现在交通运输部正在考虑建一个目录,将经过审查符合《方法》要求的车辆记录其中,并发给各运管机构。他们看到某一车型在目录上,就会配发营运证;不在目录上,不配发营运证。这样就杜绝了不符合《方法》要求的车辆进入营运市场的可能。
运营货车油耗10年可望降10%
蔡凤田估计《方法》实施之后,在10年之内,我国公路运输单位产量燃料消耗量能比目前节约近10%。从另一个层面讲,《方法》的实施也将有利于国内载货车产品结构调整,有利于载货车质量进一步提升。
交通运输部出台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到底是制约了汽车生产企业还是限制了营运企业,由于交通运输部直接管辖车辆营运证,可以通过车辆营运证对运输企业作出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必须达标的强制执行的要求,这样就保证了《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标准实施的效果,更重要的是这种限制将通过运输企业传给车辆生产企业,促使企业生产出更节能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