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换电+租赁”是骗补?我读书少,你别骗我啊!
听说,采用“换电+租赁模式”的电动客车,不再算作新能源客车,而且也不能获得国家的财政补贴。
近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发改委联合下发文件,对2015年新能源汽车尤其新能源客车骗补情况的处罚做出了详细规定。其中指出,“对销售的车辆未安装电池或电池安装不足、容量不够、产品关键指标与《公告》不符等情况,收回2013、2014年问题车辆涉及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对2015年问题车辆不予补助。财政部将按规定对该类企业下达处理处罚决定(另行下达),罚款交清后,方可清算。该类企业2015年依法合规生产销售的车辆,仍按规定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清算。”
据多位业内人士透露,根据此条规定,应用“换电+租赁模式”的纯电动客车,不但无法获得财政补贴,相关企业还要面临处罚。
这可愁坏了客车企业。
客车企业说:“换电+租赁”是纯电动客车运营的一种模式,也是经过国家部委鼓励、政策引导而广为推行的,怎么现在就不能补贴,反而还要处罚了呢?
财政部说:(采用“换电+租赁模式”的客车由于整车与电池分开销售)车辆在订立合同时未含电池价格,不能算在补贴范围内。
那么,这事究竟怎么判定,咱们先来看看“换电+租赁模式”当年是怎么火起来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