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首个“僵尸车停车场” 首批25辆车入住
修建停车场花了49万元,把路上的25辆僵尸车运到这个停车场来,就花了6万多元。
“拖车费之贵超过了我们的想象,我们先把这些车运到区政府旁的一块空地临时停放,再运到这里来,有的车没轮子要靠特殊方法才能运过来,平均每辆车都花了几千块钱运费。”赵晓清说。
渝北区仅在路面上查到的僵尸车就有126辆,这才运了1/5,将来还会有一大波“僵尸”逼近,渝北区市政局最近赶紧购置了一辆拖车,专门对付那些缺胳膊断腿的“僵尸”。
停车办
半年无人认领,将报废处理
僵尸车停车场只能装下120辆车,而渝北区目前调查到的路面上的僵尸车就有126辆,还不包括趴窝在车库里面的车。
车多了装不下怎么办?渝北区停车办表示,这些车在这里的时限也只有半年,在交警部门发了通告之后,半年后无人认领,这些车就要被报废或以其他方式处理,然后把新产生的僵尸车装进来。
记者昨天在现场看到,25辆停在这里的僵尸车,半数都是无法自行行驶的,很多车都有零件被偷过的痕迹,而最好的是一辆老款本田。
渝北区市政局表示,这些车有的已经无法找到车主,有的车主不愿意领车,有车主已经在监狱里面,这个停车场有专人照看,车的零件不会再被盗。
赵晓清说,目前渝北区市政局和交巡警部门联合处理这些僵尸车,希望能够为这类车的处理找到一条可循环的出路,“如果确属还可以再利用的僵尸车,也可以再进入流通领域,或者投入公益使用。”
背后故事>
好多僵尸车:车主不愿要,收车的不敢要
“我们联系了收二手车的,都不愿意要这些车。”渝北区回兴街道双湖路社区主任蔡晓琴,昨天下午讲述了她联系处理僵尸车的经历。
今年2月,渝北区区委书记沐华平到双湖路社区调查情况,居民唐红超提出,能不能整治一下街上的僵尸车。
“我是在两路送桶装水的,每天要在路上看到很多僵尸车,觉得很影响交通,而且僵尸车越来越多,脏兮兮的影响市容。”唐红超昨天告诉记者。
蔡晓琴说,社区到处为这些僵尸车寻找车主,但有的车主不愿承认车是自己的,“后来我们找到了一位二手车收购户王勇,请他去了解车主信息,然后联系车主处理,希望在双方都获利的情况下,把这些车处理了。”
“但车主都不愿意把车挪走,甚至连面都不愿露,王勇也不愿意收车,他说这些车如果运走,可能要亏钱。”蔡晓琴说,这些车很多都缺少零件,轮胎破裂,如果要拖走,要先修车,而且可能要补齐小车2300元一年的路桥费才能再上路,说不定还背着交通违章罚款,有的车即使维修后也未必能再进入二手车市场,只能按照600元一吨的价格进行回收,恐怕连拖车费都不够,二手车商不敢贸然接手。最终,这些车都被拖到了“僵尸车停车场”。
如何处理
过期不来领:或强制报废,或收归国有
僵尸车如何处置才稳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两路大队副支队长刘盼说,市交巡警总队去年底下发了关于统一整治僵尸车的法律依据。
首先,对拼装、报废车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一款,扣留车辆,予以收缴,依法强制报废。
对于盗抢涉案车辆,如发现车辆被抢被盗,或车本身是赃物的,扣留车辆,并及时做好登记,依法移交办案单位处理。
对于涉嫌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车辆,能够确认为假牌或逾期未参加安全检验的车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通过电话、信函、登报等方式,及时通知车辆所有人限期接受处理,在处理时一并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当事人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告,经公告3个月当事人依然不来接受处理的车辆,对扣留车辆依法处理。
对于无涉案嫌疑,但属于无主车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1条规定,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依法收归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