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经成本监审、听证会等法定程序,我省对部分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进一步优化下调,并实行各车型统一费率,取消差异化标准。经批准收取车辆通行费的省内高速公路(哈尔滨机场专用高速公路除外),客车、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均按车(轴)型计征车辆通行费。《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试行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