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印发《2020 年北京市新能源轻型货车运营激励方案》的通知。根据《方案》,激励资金总额为 7 万元/车,分三期发放,分别给予 3 万元/ 车、2 万元/车和 2 万元/车激励资金。《方案》中要求每年每车需行驶1万公里,对一次性报废或转出的汽柴油货车并更新为新能源货车 20 辆(含)以上的企业,在资金激励基础上,叠加给予城区货运通行证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