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保监会、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住建部、央行、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补充规定》)。《补充规定》提到,未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汽车经销商、汽车销售服务商等机构不得经营汽车消费贷款担保业务,已开展的存量业务应当妥善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