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汽被确定为陕西首批省级低碳试点单位
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被确定为首批省级低碳试点单位。首批试点单位共27个,低碳试点市、县7个,低碳试点园区5个,低碳试点企业15家。
为扎实有效地推进国家低碳试点省建设,根据《陕西创建国家低碳试点省实施方案》陕西省发改委于2011年四季度组织全省范围内申报省级低碳试点单位。
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积极响应,领导高度重视。生产制造部作为责任单位,积极与发改委相关人员沟通。此次试点单位申报要求高,需从低碳产品生产、产业链延长、低碳技术醋发和推广、低碳生产,单位产值或产品碳排放强度降幅等多方面申报材料。
此次低碳试点单位的确定是对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能源管理的肯定,更是对今后工作的鞭策。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将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思路,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