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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转型需耐心 切勿断送督促转型时机

时间:2011/6/23 9:50:55来源:商用汽车新闻 王博作者:商用汽车新闻 王博责编:0条评论

 

新闻事件:河南调整高速大货车限速

 

6月15日起,河南境内所有高速公路上的“电子眼”全部调低起拍值,设定限定时速小客车120公里、大客车100公里、大货车90公里,超过限定时速的车辆将受罚。

 

由于此前河南境内高速公路上设置的测速设备的起拍值为时速120公里(桥梁、隧道等特殊限速路段除外),但是大货车高速限速为时速90公里,如果大货车以90公里~120公里时速超速行驶时,电子测速设备不能拍摄记录其超速违法行为。

 

河南省现在执行的《河南省高速公路轻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警告适用范围》中规定的“超速10%以下违法行为的,不罚款”,并不适用于大客车、大货车的超速违法行为。因此,大客车、大货车只要超过规定的限速标准,都将被予以处罚。

 

点评:货运转型需耐心

 

一直以来,相关部门对公路货运的管理大多是不冷不热、时紧时松。在广受诟病的“公路三乱”之外,很难见到切实针对公路货运的管理思路,更别提手段是否科学、有效、人性化。事实上,正是用相对漠视的态度对待公路货运,用简单粗暴的行政手段处罚违规行为,而忽略把其引入正常有序的管理体系内,进而更为规范地予以引导,才导致公路货运从业者连年来为了生存而顶风作案。

 

其实,货车司机也许不在乎管得严不严,却很在意管得对不对。长期和管理部门的斗智斗勇,已经让他们游离在管理体系之外,更可怕的是对“被管理”已经不再适应。

 

河南省此番把高速公路上的“电子眼”全部调低起拍值,看上去似乎是在给大货车添堵,毕竟以往相对安全的时速区域如今成了雷区,或许让部分喜欢夜间飙车的司机有些放不开手脚。可细思量的话,不难看出相关部门已更为重视对大货车的管理。从某种程度上讲,这对公路货运加速转型无疑是个利好。

 

还有一点值得探讨,那就是如何执法。大货车轻易不超速,一旦跑起来却也是“威风凛凛”。如果像以往治理超载一样简单粗暴,也许又将断送督促公路货运转型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