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排50亿元对农民报废低速货车给予财政补贴
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主要内容:
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减收1.6L及以下排量汽车购置税率至5%。
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国家安排50亿元,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
增加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并清理取消限购汽车的不合理规定..推进汽车产业重组,支持大型汽车企业集团进行兼并重组,支持汽车零部件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扩大规模。
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今后3年中央安排10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发展。
实施新能源汽车战略。推动电动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产业化。中央财政安排补贴资金,支持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在大中城市示范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