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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首次出台规定 未来几年将建400公交场站

时间:2009/1/7 9:52:00来源:南方都市报作者:南方都市报责编:0条评论

 

    目前,深圳市发改局和深圳市交通局参考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建设标准,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独立占地公交总站建设标准指引》(试行),以便加快推进公交总站的建设进程,提高设计质量和建设水平,缩短建设周期,实现深圳市公交总站设计和建设的标准化。 

 

    公交场站有大有小,设备服务有好有坏,这种良莠不齐的现象,将在未来深圳公交总站全部实现标准化设置后成为历史。根据日前出台的《深圳市独立占地公交总站建设标准指引》(试行),场站将按照配套设置建设。这也是目前深圳首次出台对公交场站标准化的明确规定。  

 

全市已建101个正式公交场站 

 

    日前,深圳市发改局和深圳市交通局参考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建设标准,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独立占地公交总站建设标准指引》(试行),以便加快推进公交总站的建设进程,提高设计质量和建设水平,缩短建设周期,实现深圳市公交总站设计和建设的标准化。 

 

    据了解,在深圳市政府推出的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中,为全面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供给能力,分别在2006年和2008年批准出台了《深圳市公交场站近期建设计划》和《深圳市特区外公交场站近期建设规划》。截至2008年底,深圳全市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正式公交场站有101个。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全市公交场站的发展还很滞后,按照规划,深圳未来几年仍需建设400个公交场站。 

 

偏远公交总站将建夜间休息室 

 

    据介绍,《深圳市独立占地公交总站建设标准指引》(试行)明确规定,公交总站指常规公交线路的起点和终点站,承担客流集散服务,公交车辆的始发终到服务,司乘人员的后勤服务,公交车辆的运营调度、检修清洗、夜间停车服务等。为实现功能要求,公交总站应建设停车坪、回车道、上下车区和候车廊、调度管理用房、场站管理用房、休息用房等设施和同步建设智能信息系统,对于位置较为偏远的公交总站,可根据需要设置员工夜间休息室。 

 

    在建设规模上,指引明确了公交总站按照影响区域内服务人口不小于17标准车/万人的公交车辆配置标准,同时根据公交总站停车能力,将公交总站建设规模分为10-24标准车、25-45标准车和46-65标准车三类,并重点对25-45标准车规模的公交总站进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