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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辆的士追20公里打砸客车 谁来保证守法者权益?

时间:2013/11/5 11:10:18来源:商业汽车新闻作者:余梦洁责编:0条评论

 

10月27日上午,武汉客车司机刘师傅驾驶武昌开往仙桃的班车从宏基客运站出发前往仙桃,行至中山路与武珞路交会处准备调头时,左侧一辆的士穿出来变道拐向武珞路,造成两车发生剐蹭。事发后,刘师傅下车查看,与的士司机熊某争执两句后竟被熊某扇了一个耳光。气坏了的刘师傅一把夺下熊某的钥匙报警。

 

交警赶来查勘现场后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因违法变更车道,熊某要担全责,并协调熊某向刘师傅赔偿200元。熊某当时不愿赔付,无奈之下,刘师傅只得驾驶客车往白沙洲大道方向驶去。行至白沙洲大道烽火村附近时,他从后视镜看到熊某和另一辆的士紧跟在后面,欲抄到前面将客车拦停。

 

见此情景,刘师傅选择紧跟前车,不给出租车拦停的机会;同时,他调转了方向绕路行驶。无奈尾随的出租车数量太多,刘师傅的车最终还是被拦停了。

 

将客车拦停后,熊某和其他司机下车,挥舞着铁棍、扳手等物,将客车的车头和车门玻璃砸碎。砸完车后,众的士疾驰而去,大巴的车窗玻璃被砸了6个洞,两侧窗玻璃也碎了一地。

 

谁来保证守法者权益?

 

明明是熊某的责任,他反而恼羞成怒,蓄意报复,竟然作出砸车这样野蛮的举动,真是太猖狂了。

 

不管是出租车还是客运班车,其驾驶员都是职业司机,按理说应该具有比普通司机更高的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精神。但是遗憾的是,熊某的表现证明他不是一名合格的职业驾驶员。如果新闻中所报道的内容属实,熊某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这件事也应该作为反面教材,让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反观刘师傅,笔者认为其行为是恰当的。当第一次发生争执并被扇了耳光时,他的第一反应是拔下车钥匙并报警;当发现被出租车“盯梢”时,他选择了紧跟前车绕道行驶;当发现无法摆脱尾随的出租车时,他让乘客帮忙报警。这些反应都说明,刘师傅是一位临危不乱、心理素质过关的驾驶员。

 

在平时开车上路时,我们难免会遇到既违法又猖狂的人,其中既有司机,也有行人。笔者就曾遇到过类似的事情,本来笔者所在的车辆是正常行驶,但被一辆逆行的摩托车险些撞上。令人气愤的是,摩托车司机反而满口脏话。气愤过后,笔者想到,在我国现有的法制环境和人口素质条件下,一方面要让法律保护守法者利益;另一方面要加大教育力度。而更紧迫的问题是,当违法者猖狂、守法者吃亏时,如何保证守法者的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