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启动燃油补贴机制
为缓解油价上涨对公益性行业和部分困难群体的影响,重庆市2009年7月7日宣布正式启动燃油补贴机制,今年将拨付1.38亿余元燃油补贴资金,用于林业、渔业、水路客运等方面的补贴。
据介绍,去年底,我国正式启动燃油税费改革,并规定将完善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进行补贴,将成品油价格财政补贴工作常态化。根据国家财政部有关规定,重庆市此次燃油补贴范围包括林业、渔业、水路客运、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出租汽车等六方面。其具体标准:渔业机动捕捞渔船为73元/千瓦,机动养殖渔船为40元/千瓦;水路客运为236元/吨;城市公交汽油车、柴油车,农村客运汽油车、柴油车均为0.9元/升,而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双燃料车日补贴用油量按汽油车40%核定;柴油、汽油出租汽车均为0.35元/升,双燃料车日补贴用油量按汽油车10升核定。
经核算,重庆市2009年对林业、渔业、水路客运补贴资金2149万元;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油价补贴安排资金为11720.4万元。为确保补贴程序公开透明,市财政局有关人士称,燃油补贴行业及个人的兑付,必须实施张榜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