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城区30辆新公交车年底前投运
日前,乐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制定了《乐山市中心城区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规范》(以下简称“服务规范”),对公交市场运作、公交企业管理、驾驶员操作、公交车辆及服务设施等进行了规范。据了解,2011年年底,乐山城区将增加30台新公交车,投入主要线路营运。
《服务规范》提出,优先发展新能源和高性能的新型公共汽车,推广应用先进设备和服务设施,提高车辆科技含量,提升公交车辆的档次和舒适度,优化车辆结构,为乐山市民提供安全舒适、经济方便的公交服务。
《服务规范》规定,乐山城区日班公交车首班不得晚于6:30发车,末班车不得早于22:30收车;夜班公交车首班车不得晚于22:30发车,末班车不得早于次日凌晨1:00收车。在此范围内首班车或末班车有较大客流时,公交企业应当提前首班车或延迟末班车的时间,遇乘客高峰时段,应当增开区间公交车,合理调度车辆,及时疏运乘客。
根据乐山城区公交1路、9路由三家公交企业共同经营的现状,服务规范规定,三家公司须对共营线路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车型、统一编班、统一服务标准的经营方式,具体营业方案由三家企业协商后报批。
据乐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城乡客运管理处副处长崔卫东介绍,自本月24日起,运管部门已经分4个检查组深入各公交企业检查企业的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健全和完善;并派出工作人员上路对公交车的运营服务进行不定时的检查,督促公交车司乘人员规范服务。另外,30辆新增公交车已经进入招标阶段,预计年底前能顺利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