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月22日,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并表决通过推选何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关于推选田景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 关于推选何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推选何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选举董事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2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关于推选田景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推选田景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何伟,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财务部成本业务经理,中国重汽集团成都王牌商用车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中国重汽集团绵阳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董事,山重建机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委派财务总监兼财务与运营部部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何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2、 田景东,1968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政工师,历任山东东银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山东省国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
田景东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与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