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价7832万!氢燃料轻卡惊现100辆大单

本站202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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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公告,公告显示原尚物流拟与现代汽车氢燃料电池系统(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汽车”)签订《车辆购销合同》及补充协议,向现代汽车采购100台18吨燃料电池翼开启厢式车,含税单价为783,200.00元/辆,采购数量为100辆,含税总价为78,32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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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合同主体

甲方(购买方):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销售方):现代汽车氢燃料电池系统(广州)有限公司

(二)交易价格

每辆车含税单价为783,200.00元,含税总价为78,320,000.00元。

(三)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四)支付期限

根据《车辆购销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支付期限为:

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10,000元/辆,共1,000,000.00元作为购车定金;

2、2025年11月27日前支付人民币10,000,000.00元。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二期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已收到的第一期款返还至甲方账户;

3、第三期款为2026年4月28日前支付人民币100,000.00元/辆;

4、第四期款为每辆车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以乙方可获益享有的氢燃料电池车系统补贴款予以支付。不论乙方最终领取到的补贴金额多少,均视为甲方已按时按约定向乙方支付了第四期购车款中每辆车300,000元(大写5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的付款义务。甲方无需再额外向乙方补足第四期购车款与补贴金额之间的差额,也不再受原购销合同第四条第4款付款时间相关约定限制;

5、第五期至第七期款项以可得的氢燃料电池车运营补贴进行支付。第五期款项为人民币83,200元/辆;第六期款项为人民币100,000元/辆;第七期款项为人民币100,000元/辆。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每辆车辆行驶里程未达4万公里/年,导致在运营补贴发放期间届满后甲方未能领取到相应年度运营补贴款项或领取到的补贴金额不足最高额度,甲方仍需按上述约定足额向乙方支付相应周期的购车款。

(五)交付或过户时间安排

从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30日分七批次交付完成。

(六)违约责任

合同约定了甲方逾期付款、逾期上牌、逾期提车的违约责任,同时也约定了乙方逾期返还定金、逾期交车、车辆无法上牌、不履行质保义务的违约责任,同时约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继续补足,本合同项下所称由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为追索违约责任而支付的误工费、差旅费、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保全费用、鉴定费用、担保费用等所有费用。具体金额双方协商。

(七)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盖章后起生效。

购买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二)本次交易对手方为非关联方,交易完成后不产生新的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责任编辑:郝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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