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九江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调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告。为落实均衡实施原则,根据九江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规模及使用进度,现就调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通告如下:
1.保留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业务。
2.自2025年9月30日24时起,全市暂停受理国四排放标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业务。2025年9月30日24时之前,已提交申请材料的车辆正常审核,审核合格的,按照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时间的先后顺序发放补贴。
3.提交申请的老旧营运货车应于2025年9月30日(含)前,注册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后续九江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政策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