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又一批商用车新规将实施!

第一商用车网2025-10-01
29300

【第一商用车网 原创】

随着2025年第四季度的开启,国家和地方层面陆续有一批与商用车行业相关的新规政策开始施行,涵盖运输安全、通行费优惠、行业治理等多个方面。那么,进入10月,具体有哪些商用车行业新规将实施?各地政策又有哪些调整?

全国政策

工信部:《智能网联汽车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9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就《智能网联汽车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了《智能网联汽车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15日。

10月起,又一批商用车新规将实施!1.png

据介绍,该标准填补了我国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产品安全基线空白,将为行业准入、质量监督及事后追溯提供关键技术依据,有助于全面提升产品安全水平,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指在设计运行条件下,持续执行车辆横向和纵向运动控制,且具备相应目标与事件探测响应能力的软硬件系统,能减轻驾驶负担、提升舒适性,已成为新车亮点及消费者选购重要考量。

交通部:发布《氢气(含液氢)道路运输技术规范》

9月15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氢气(含液氢)道路运输技术规范》等7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其中《氢气(含液氢)道路运输技术规范》规定了氢气 UN1049(含液氢 UN1966)道路运输的装备条件以及运输、停放、应急处置等要求。该标准适用于采用长管拖车、罐车、管束式集装箱、罐式集装箱等装备进行的氢气(含液氢)道路运输,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10月起,又一批商用车新规将实施!2.png

交通部:《核电站乏燃料运输管理办法》发布

8月上旬,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颁布《核电站乏燃料运输管理办法》,对主管部门在乏燃料运输中承担的具体工作、乏燃料运输活动相关许可管理要求、乏燃料运输各环节管理要求、乏燃料运输应急保障措施等进行了明确。《办法》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10月起,又一批商用车新规将实施!3.png

交通部:新国标将实施

7月9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发布<公路避险车道设计规范>的公告》。《公路避险车道设计规范》JTG/T 3381-05-2025将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10月起,又一批商用车新规将实施!4.png

地方政策

重庆:《重庆市公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办法》实施

9月1日起,《重庆市公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细化明确货物车辆逃避超限检测的方式,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以逆行、首尾紧随、偏离称重装置等妨碍正常计重,使用液压装置或者干扰装置,不悬挂号牌,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短途驳载等方式通过超限检测点或进入高速公路出入口的,都将被认定为逃避超限检测;同时建立违法超限超载货物装载源头溯源机制,执法检查中发现货物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超载的,应当开展溯源调查,并按照规定移送违法线索,货物运输经营者、车辆驾驶人应当配合溯源调查。

10月起,又一批商用车新规将实施!5.png

河南:部分高速路段实行差异化收费

9月1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对连霍二广高速联络线(新安至伊川 高速公路)实施通行费差异化收费政策的通知》,明确对行驶连霍二广高速联络线(新安至伊川高速公路)路段的四至六类货车实行6折通行费优惠,优惠期限从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10月起,又一批商用车新规将实施!6.png

安徽:免收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

9月5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免收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9月20日起,免收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包含对故障车辆和事故车辆的拖车费、吊车作业费。对停留在高速公路主线上(含进出口收费站以内区域)因电器电路、机械故障、事故原因无法行驶的车辆,或因驾驶员受伤等无人驾驶的车辆,清障救援机构应当以“及时消除路面通行风险”为原则,对故障车辆免费拖移至最近的高速公路出口处或服务区;对事故车辆免费拖移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因车辆缺少燃料(油、气、电)等非故障、事故原因停留在主线上的车辆,不属于免费救援范围;清障救援机构开展高速公路清障救援作业时,对故障车辆和事故车辆确有必要进行起吊作业的,免收吊车费用;不进行拆装抢修作业无法拖(吊)车辆的,或施救涉及驳货、乘客转运、拆装、切割、换胎、抢修等劳务性服务费用不属免费范围。

10月起,又一批商用车新规将实施!7.png

湖北:延续调整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

9月上旬,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延续调整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的通知》,明确延续对货车通行费的优惠政策,对安装使用ETC且通行省(市)属国有全资(控股)高速公路路段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在5%基本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省内通行费3%优惠。

10月起,又一批商用车新规将实施!8.png

湖南:推动全省LNG加气网络建设

9月20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能源局印发《湖南省高速公路LNG加气站和加氢站布局建设方案》,提出打造全省LNG加气网络,以覆盖全省高速公路网、满足LNG车辆长距离行驶需求为目标,在国高网主干线、重要省高网及交通节点布局LNG加气站174座(88对服务区/停车区),实现全省高速路网LNG加气基础服务全覆盖,后续根据车流增长和需求变化,持续优化站点布局和密度。

10月起,又一批商用车新规将实施!9.png

内蒙古:开展车辆运输车专项治理行动

自2025年8月起至2025年12月底,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组织开展车辆运输车专项治理行动,督促汽车整车物流企业整改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遏制车辆运输车违法运营现象反弹。交通运输部门将加强对辖区内乘用车制造企业乘用车装车点、整车物流企业的管理与监督检查,强化对乘用车集中装车点、物流场站、乘用车制造企业生产厂区的源头监管。

10月起,又一批商用车新规将实施!10.png

广东:推动提升大宗货物采用绿色运输方式运输比例

8月,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邮政管理局、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印发《广东省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到2027年,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下降至13%左右,大宗货物采用绿色运输方式运输的比例稳定在90%以上;支持广州、深圳等地开展道路货运、城市配送等领域智能网联汽车试点;推进广湛氢能高速示范项目,支持广州、深圳、佛山、江门等地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建设零排放货运走廊。

10月起,又一批商用车新规将实施!11.png

云南:优化调整《2025年加力扩围支持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

9月9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优化调整<2025年加力扩围支持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公告》,从2025年9月15日(含当日)起,补贴资金及补贴名额根据国家和云南省资金分配情况制定每月每周每工作日资金和补贴名额限额使用计划。补贴资金每工作日投放约50万元,工作日上午10:00开放申请,先领先得,用完为止。

10月起,又一批商用车新规将实施!12.png

甘肃:印发《服务引领货车司机建功行动工作措施》

9月中旬,甘肃省印发《服务引领货车司机建功行动工作措施》和《先锋引领网约司机便民行动工作措施》,结合货车司机群体从业特点,提出推动诉求办理、改善从业环境、建功平安运输等11条具体措施,解决货车司机生产生活、安全出行、权益保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引导货车司机在推动行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应对突发事件等重大任务中建功立业。

10月起,又一批商用车新规将实施!13.png

责任编辑:李秀枝
后发表评论
信息咨询
请输入11位手机号

×
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