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暂停2025年部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业务受理的通告。
关于暂停2025年部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业务受理的通告
根据国家、省级关于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先到先得”等规定,结合我市资金规模及使用进度,现就暂停2025年部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业务受理通告如下:
1.自2025年8月25日起,全市暂停国四排放标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业务受理工作(含仅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更新购置货车、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2.报废货车以车辆报废回收证明开具日期为准,新购货车以车辆注册登记日期为准,申请人在2025年8月25日(含)前取得相应手续的,可继续提交补贴申请;2025年8月25日之后取得手续的车辆一概不予受理;
3.本年度符合政策条件的国三排放标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业务继续受理。
后续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政策如有调整,将通过官方渠道另行通知。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