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调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

顺昌县交通运输局202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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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顺昌县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调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公告。正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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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公告

顺昌县道路货运从业者:

根据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开展情况,我市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即将使用完毕,为切实保障广大车主合法权益,即日起,顺昌县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申请变更为预申报的方式(公告发出前已将车辆交付至报废回收厂,或已购置新车的,申请方式不变;具体以报废回收证明上的交车日期、新车购置发票时间为准)。现将具体方式公告如下:

1.车主预申报:计划申请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的车主将货车送至报废厂前(或购置新车前),要提前至我县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货运股登记计划报废更新的货车信息;

2.资格预审和登记:车主将车辆行驶证、营运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的原件或复印件交给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对计划报废更新的货车信息进行预审并核算补贴金额,并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车主和车辆信息进行登记;

3.开展报废更新:我县交通运输部门根据上级下达的补贴资金额度,按照预申请登记的先后顺序,通知相关车主对车辆进行报废或购置新车,并限期完成材料提交。报废车辆要在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贴申请材料,新购车辆要在接到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贴申请材料。逾期视为放弃补贴申请资格,相关资格顺延至下一位申请人。

我县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后,将不再受理补贴申请。2025年后续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具体以实际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顺昌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21日

责任编辑:李秀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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