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友注意!山东最新通行费、高速救援费公布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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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春节还没过完,很多卡友就已经踏上运输的新征程,正所谓“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对于卡友而言,熟知各地的通行政策,可节省一大笔钱。新年新政策,这不,运输大省——山东最新通行费、高速救援费收费标准公布,快来转给认识的朋友。

最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山东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版)”,其中卡友比较关心的车辆通行费和高速救援费,是这样规定的:

山东1.png

一、车辆通行费

(一)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通行费

高速公路:通行费标准详见文件。

普通公路(桥梁):一类客车、货车10~20元/车次;二类客车、货车15~25元/车次;三类客车15~35元/车次,货车20~35元/车次;四类客车15~40元/车次,货车25~40元/车次;五类、六类货车30~60元/车次。

(二)渡口通行费

货运:20吨以内的8~30元/车次,超过20吨的每吨加收3~5元/吨;

客运:8~20元/车次。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货运:20吨以内的8~30元/车次,超过20吨的每吨加收3~5元/吨;

客运:8~20元/车次。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二、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

(一)拖车费

基本价(拖行10公里以内)350~700元/车次,拖行10公里以上每公里增加10~30元。使用平板车的,一、二类车按上述收费标准执行。三类车 1100 元/·次,四类车 1300 元/·次,五、六类车 1600元/车·次 。更换车头牵引的,按 1300 元/车·次计收。

(二)吊车费

一至五、六类车分别为400、800、1200、1600、2500元/车次,吊货物20元/吨。

以下是原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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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秀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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