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拟对购买4.5吨及以下货车给予补贴!

黑龙江省商务厅202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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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黑龙江发布了《黑龙江省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升级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与卡友有关的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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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鼓励开展“以旧换新”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市(地)开展汽车以旧换新,研究制定老旧车辆退出奖补措施,对转出本人名下旧车和交售报废汽车并购买新车进行奖补,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

二、加强老旧汽车强制报废管理。组织开展老旧汽车使用年限、安全、排放等检查,凡是达到报废年限,以及虽未达到报废年限但经维修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在用车有关要求的机动车,应依法予以强制报废,确保应报废的车辆及时报废。

三、积极推动农村汽车消费升级。鼓励各地出台“汽车下乡”补助政策,组织开展“汽车下乡”促销活动,促进农村汽车消费,有条件的地区对购买4.5吨及以下货车或者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含新能源汽车)给予适当补贴。

责任编辑:李秀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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