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又一批商用车行业新规将实施!

第一商用车网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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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商用车网 原创】

随着龙年春节假期的结束,商用车市场正式步入正轨。同时,在2月份一大批利好新能源商用车发展的全国性和地方性政策相继出台,可以预见的是新能源商用车在2024年将迎来更大的机遇。

那么,进入2024年3月,具体有哪些影响商用车行业的新政将实施?

全国政策

9部门:推动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健康持续发展

2024年2月7日,商务部、交通运输部等9部门发布《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从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水平、健全国际物流体系、加强金融支持、优化贸易促进活动、营造良好贸易环境、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六方面提出共18项措施,旨在积极构建公平、稳定、包容、便利的贸易环境,加强与各国在新能源汽车领域低碳发展合作,推动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健康持续发展,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全球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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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部门:通过数据多场景应用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发展

2024年2月上旬,国家数据局、交通运输部等17部门联合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简称《行动计划》),旨在通过推动数据在多场景应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创造新产业新模式,培育发展新动能,从而实现经济发展倍增效应。《行动计划》在“数据要素×交通运输”方面提出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支持自动驾驶汽车商业化试运营试点等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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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支撑“平急两用”试点工作

2024年2月上旬,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支撑“平急两用”试点工作的通知》,组织京藏高速公路官厅服务区等13个服务区于年内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支撑“平急两用”试点工作。试点将通过在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置专用通道并增设收费车道,方便车辆通过服务区上下高速公路,实现服务区与周边旅居集散基地有效连接,充分利用空间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更好地支撑服务区周边“平急两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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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推进重卡换电站建设和氢能研发

2024年2月20日,交通运输部发文称,同意由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家电投)作为试点组织单位在重卡换电站建设组网与运营示范、氢燃料电池研发与氢能交通运营平台应用、城市级绿能交通体系建设与应用三方面开展工作,力争在重卡换电站网络建设、换电站产品及设备研发、氢燃料电池研发、城市级绿能交通建设模式研究、绿能交通数据平台和智慧调度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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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提升公路服务区服务品质和水平

2月中旬,交通运输部印发《2024年全国公路服务区工作要点》(简称《要点》),明确了5个方面共23项重点任务,要求各地全面提升公路服务区服务品质和水平。《要点》要求,推进服务设施升级改造,推动服务区综合楼、卫生间、母婴室改造提升,持续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区智慧化改造,开展停车位增扩建,完善无障碍设施、医疗急救设施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设施;推动服务能力提质升级,探索开放式服务区建设,开展服务区支撑“平急两用”试点,优化充电桩“随手查”服务,推进“服务区+”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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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印发《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2024年2月27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办法》奖强化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的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推动行业标准供给质量和效率提升,完善交通运输标准化政策制度体系,提升行业标准管理水平。《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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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北京:加快国四柴油车淘汰和电动化

2024年2月9日,北京市印发实施《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包含积极推广新能源车,加快推进机动车“油换电”、“油换氢”,推进大宗货物绿色运输等。《行动计划》明确,将研究出台加强国四柴油车等高排放车辆通行管控措施,修订支持本市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优先通行的政策,进一步扩大优先通行的支持范围和力度,优化新能源轻微型货车车辆办证流程,制定实施市区两级新能源轻微型货车优先通行一站式办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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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对氢能车辆免收高速费

2024年2月下旬,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等单位发布了《关于对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通知》,为积极推进“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鼓励氢能车辆开展跨区运营,按照省有关要求,现将对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有关事宜。《通知》显示,自2024年3月1日起,对山东省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氢能车辆暂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政策试行期2年,到期后依据执行情况实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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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优化运输审批 探索审批新模式

2月上旬,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发布《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24年度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提出优化大件运输审批,对本市及跨省大件运输(I类)采取“快审秒批秒办”审批模式,加快审批进度;探索“智能审批”新模式,推进普货车辆年审和“两客一危”从业资格认定智能审批。《措施》旨在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放管服”水平,努力营造办事效率更高、服务质量更优的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宁夏:推动提升大件运输审批服务效能

2024年1月中旬,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 《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推进交通运输审批服务便民利企的实施方案》,包含提升大件运输审批服务效能、规范涉路施工许可管理服务、深化道路运输便民助企服务三个方面共十余项新举措,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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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推广新增和更新新能源重卡与城市公交

1月下旬,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提出有序淘汰国三以下柴油老旧车辆,引导推广新增和更新车辆使用新能源重卡,新增和更新城市公交车辆新能源车辆占比不低于85%,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不低于1600辆。购买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给予补贴。其中,充电车每车补贴4万元,换电车每车补贴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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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全闭环治理车辆超限超载

2024年1月上旬,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推动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形成全闭环,基本建立“源头管控、路面监管、科技引领、信用惩戒、法治治超”新模式。根据行动方案,广西将加强源头管控,监督重点源头单位履行货物合法装载配卸安全责任,建立重点源头单位“红黄绿码”管理制度,分级分类细化执法检查措施,加大货车非法改装源头监管工作力度。到2025年年底,广西公路超限检测站建设规划将全面实现,将有效遏制车货总重60吨以上、超限超载20%以上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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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施行车船税按年申报 分月计算 一次性缴纳

2024年2月2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车船税实施办法》,明确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对受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车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证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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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三港严格实施常态化货车全预约过海

2024年2月22日20时起,海南海口秀英港、新海港和铁路奖严格实施常态化货车全预约过海。所有出岛货车须通过“琼州海峡轮渡管家”或“铁路轮渡”提前预约,未预约货车不得进入待渡区,也严禁进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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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印发《云南省公路大件运输许可实施细则》

2024年1月底,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云南省公路大件运输许可实施细则》。《细则》明确了七种不予行政许可的情形,包括:一,采用普通平板车运输,车辆单轴的平均轴荷超过10000千克或者最大轴荷超过13000千克的;二,采用多轴多轮液压平板车运输,车辆每轴线(一线两轴8轮胎)的平均轴荷超过18000千克或者最大轴荷超过20000千克的;三,承运人不履行加固、改造义务的;四,承运人不完善护送方案的;五,涉及通行时间或路线调整,承运人选择不接受通行时间或路线调整的;六,现场核查车货情况不符合大件运输许可条件、标准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细则》将于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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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郝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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