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商用车网 原创】
4月,一批针对商行业的新政已陆续发布。与此同时,随着政策与市场需求的变化,行业正面临安全性、环保与效率的多重挑战。那么,进入5月份,具体有哪些影响商用车行业的新政将实施?
全国政策
十部门:加快推广新能源商用车
4月25日,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发布《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涉及商用车的内容包括:加快推进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持续推进新能源车辆在城市货运配送等领域应用,推动国四及以下标准营运车辆淘汰更新,因地制宜推动新能源重型货车(卡车)规模化应用,发展零排放货运。推广使用新能源邮政快递配送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大无人机、无人车等推广应用。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主流,新能源营运重卡规模化应用。
交通部:营运客车、营运货车将强制安装AEBS等系统
4月下旬,交通运输部发布《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1部分:载货汽车》、《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2部分:牵引车辆与挂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条件》等交通运输行业标准1号修改单。
根据相关修改单,营运客车应装备符合JT/T 1242规定的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 和符合JT/T 883规定的车道偏离预警系统(LDWS)了;载货汽车应安装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ESC)、紧急制动系统(AEBS)、车道偏离报警功能;牵引车辆应安装制动系统失效时(含挂车制动系统失效)用于报警的信号装置;牵引车辆与挂车均应安装电子制动系统(EBS);牵引车辆应安装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危险货物运输半挂牵引车及总质量大于或等于3500kg的危险货物运输货车应安装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ESC)和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
交通部:发布11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3月中旬,交通运输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售后维修服务能力技术要求》等11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其中包括:《新能源汽车售后维修服务能力技术要求》,规定了新能源汽车售后维修的基本要求、制度体系、维修服务、维修救援保障、配件保障和信息化等要求;《城市公共交通驾驶员出岗状态检测系统技术要求》,规定了城市公共交通驾驶员出岗状态检测系统的系统组成、基本要求、功能要求和性能要求;《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本标准规定了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适用于以柴油或汽油为单一燃料且最大总质量超过3500kg的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的测评);《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规定了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适用于以柴油或汽油为单一燃料且最大总质量为3500kg~49000kg的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的测评)等。
工信部:规范货车上装委托加装管理
2024年12月中旬,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货车类道路机动车辆产品上装委托加装管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适用于平板(含栏板)、仓栅、厢式和自卸四类货车产品。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要求,并参考标准制修订情况,综合考虑市场销量、结构标准化程度、生产工艺难度、质量控制等因素,将具有仓栅或厢式结构,以载运货物为主要用途的邮政车、养蜂车、畜禽运输车,也纳入货车类道路机动车辆产品上装委托加装管理的车型产品范围。《实施细则》将于2025年7月1日起实施。
地方政策
山东:启用省内包车客运电子标志牌
4月1日,山东省首张省内包车客运电子标志牌(简称“省内电子包车牌”)在济南市成功发放。省内包车客运电子标志牌法律效力等同于纸质标志牌,包车备案业务原有填报渠道和备案申请方式不变,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电子包车牌,无需线下领取,实现全流程“一网通办”。
广西:明确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细则
4月下旬,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公安厅、商务厅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支持车龄8年及以上,即2017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城市公交车更新,以及2025年12月31日前超出质保期或不满足安全运营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全套动力电池更换;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每辆车补贴10万元,并对更新为低地板及低入口车型予以适当倾斜,在上述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万元。更换动力电池,每辆车补贴4.2万元。
甘肃:明确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4月11日,甘肃省印发《2025年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和《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了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补贴标准、补贴范围、实施期限及补贴申请流程等内容。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新购车辆长度在6米以下的每辆补贴6万元,6米(含)至8米的每辆补贴8万元,8米(含)至10米的每辆补贴14万元,10米(含)以上的每辆补贴19.2万元,对新购车辆车长8米(含)以上的低地板低入口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每辆车额外补贴3万元。更换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的,每辆车补贴4.2万元。
对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提前报废中型老旧营运货车的,最高每辆补贴2.5万元,重型老旧营运货车最高每辆补贴4.5万元。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的,中型货车每辆补贴2.5万元,重型货车最高每辆补贴6.5万元。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的,中型货车每辆补贴3.5万元,重型货车最高每辆补贴9.5万元。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每辆补贴3.5万元。
安徽:调整部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
3月下旬,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调整我省部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所有安装ETC套装货车实行统一的通行费优惠政策,选取省内可调整优化的大部分高速公路路段,按照分路段差异化收费原则,实行通行费八五折优惠;除此之外省内高速公路,实行通行费九五折优惠。调整后的差异化政策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湖南:持续整治非法营运乱象
4月上旬,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在全省开展道路运输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旨在整治非法营运乱象,保护依法经营者合法权益。此轮行动主要聚焦打击出租汽车、货运车辆和动态监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货车方面,重点打击4.5吨以上货运车辆(含危货)未按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或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许可证件从事运输经营等5类违规行为;动态监控方面,则坚决查处平台服务商、道路运输企业篡改伪造“两客一危一重”和农村客运车辆轨迹信息,规避平台监管的行为等。
四川:普货运输经营者办理新办、变更、注销业务将实现“一次办”
4月中旬,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和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合印发《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全生命周期联办服务工作方案》,将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升级为全生命周期“一类事”,为普货运输经营者带来极大便利。自2025年6月30日起,普货运输经营者办理新办、变更、注销业务时,可跨部门协同办理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告别“多头跑”,实现“一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