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国家标准《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重型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的修改单增加了“以氢燃料作为燃料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及其发动机所排放的气态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即使用氢气为燃料的点燃式发动机的排放标准及相关测量方式,这意味着氢内燃机将被纳入排放管理标准。
同时,修改单中还提出新增三元催化转化器贵金属检测等要求:生产企业应确保任何污染控制装置的使用,不会带来新的大气污染物或任何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装有钒基SCR催化剂的车辆,在全寿命期内,不得向大气中泄漏含钒化合物;并在型式检验时提交相关的资料(如温度控制策略及相关测试报告等),证明在车辆使用期间的任何工况下,SCR的入口温度低于550度。
同时,增加H.3.6.3条“如果发动机装配的三元催化转化器涂敷了铂、铑、钯以外的贵金属,则该发动机必须进行耐久性试验,不得使用指定劣化系数。”最后,在型式检验和生产一致性检查环节均增加三元催化转化器贵金属检测要求:
——增加6.6.3条要求“对于装用了三元催化转化器的发动机,型式检验时,生产企业应提交一套三元催化转化器,按 HJ 509 的规定检测其载体体积及各种贵金属含量,测量结果与信息公开值的差异应不超过±10%。”
——增加“I.4.7贵金属含量的检查”,技术内容参照轻型车国六标准相关规定,详见修改单,不再赘述。
——贵金属含量检测方法参照HJ 509《车用陶瓷催化转化器中铂、钯、铑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并将该标准增加到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针对国六重型柴油车在现实中的使用情况以及企业的负担,修改单中还提出了:修改失效策略的定义、明确排放质保件故障率上报要求、调整远程监控定位精度要求等内容,更便于实际管理和提升效率。
《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修改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