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福田汽车发布公告,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接到银行通知收到北京市财政局转支付的2018年度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清算资金合计13,043万元。上述款项系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所售且累计行驶里程达到2万公里的新能源汽车对应的推广补贴。
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接到银行通知收到北京市财政局转支付的2018年度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清算资金合计13,043万元。上述款项系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所售且累计行驶里程达到2万公里的新能源汽车对应的推广补贴。
本次收到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不影响公司利润,将直接冲减公司已销售新能源客车形成的应收款项,对公司现金流及降低资金占用产生积极的影响。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