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驾年龄延长!处罚力度降低!2025年1月哪些新规将实施?

第一商用车网202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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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商用车网 原创】

随着以旧换新政策的大范围推广,“国补”成为了汽车行业在2024年最热门的话题之一;随着相关政策的持续推进,2025年商用车行业有望持续回暖。那么,在即将到来的2025年,有哪些商用车行业新规将要实施?各地方又有哪些政策进行了调整?

全国政策

公安部:延长重型牵引挂车等车型准驾年龄

2024年12月27日,公安部印发《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63周岁以下;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在22周岁以上,63周岁以下;年龄在63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其中属于持有重型牵引挂车驾驶证的,还可以保留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但年龄在63周岁以上,需要申请继续驾驶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通过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的,可以在年满63周岁前一年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延长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期限,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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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推动“司机之家”建设 改善停车休息环境

2024年12月2日,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三部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改善停车休息环境关心关爱货车司机的通知》,明确将持续推进加油站型“司机之家”建设,结合货车司机停车休息实际需求,科学布局停车、休息、餐饮等服务功能区域;结合出入境货车司机集散特点和实际需求,打造口岸“司机之家”,切实解决出入境货车司机的急难愁盼;要统筹规划建设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增加高速公路服务区货车停车位数量;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停靠货车燃油安全保障,让货车司机放心停车、安心休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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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规范货车上装委托加装管理

2024年12月中旬,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货车类道路机动车辆产品上装委托加装管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适用于平板(含栏板)、仓栅、厢式和自卸四类货车产品。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要求,并参考标准制修订情况,综合考虑市场销量、结构标准化程度、生产工艺难度、质量控制等因素,将具有仓栅或厢式结构,以载运货物为主要用途的邮政车、养蜂车、畜禽运输车,也纳入货车类道路机动车辆产品上装委托加装管理的车型产品范围。《实施细则》将于2025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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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推动交通运输绿色智慧转型升级

2024年12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的意见》,明确将完善交通运输装备能源清洁替代政策,推动中重型卡车、船舶等运输工具应用新能源、清洁能源;加快调整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深入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持续实施自动驾驶、智能航运等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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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强制性国标将实施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识》(GB 13392—2023,简称新GB 13392标准)将于2025年4月1日起正式生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作为专用车辆区别于其他车辆的主要标识,在使用专用车辆运输危险货物的过程中,对相关作业人员、周边社会车辆和社会公众提供警告、警示以及危险信息的传递,在保障作业安全、行车安全、应急救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对进一步提升我国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产品质量和性能,完善标志类型和功能,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及公众平安出行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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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广东:对提前12小时预约的货车实施收费优惠

从2024年12月15日开始,琼州海峡对提前12小时预约的货车(不包含运载危险品的货车)实施收费优惠政策,每辆货车直接优惠20元运费。优惠时间预计至2025年1月28日(农历除夕)24:00,共计45天,具体以琼州海峡轮渡管家、徐闻港微信公众号公布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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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适当降低超限运输处罚幅度

2024年12月上旬,修订后的《江西省公路条例》由江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将于2025年3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提出,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适当降低超限运输的处罚幅度,明确未超过车货总质量最高限值百分之二十、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给予批评教育,可以不予处罚;新增对货物源头经营者、管理者未遵守装载规范要求、违法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的法律责任,明确超低速行驶、急刹车等方式逃避不停车检测点检测行为的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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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给予部分车辆最高20%通行费优惠

2024年12月9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等十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网络货运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通知》,提出全面落实收费公路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免费政策,优化收费公路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进出口鲜活农产品管理查验模式,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运输成本;对按规定安装ETC并采用ETC方式通行云南省高速公路的新能源货车,给予10%的通行费优惠;同时鼓励各运输物流企业与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商业谈判,根据车辆通行频次的不同给予最高至20%的通行费优惠;中石化、中石油、云南电网公司等给予网络货运企业充电加油加气优惠,多方面降低网络货运企业运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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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1月起,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限行

2024年12月1日,杭州发布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决定从2025年1月1日起在中心城区限制国四及以下柴油汽车通行。其中,针对国四柴油货车,分两个阶段实施限行措施,第一阶段,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禁止国四柴油货车在早晚高峰限行区域通行;第二阶段是从2026年1月1日起,限行区域扩大到绕城高速公路合围区域,为了减少对过境车辆影响,限行范围不包括绕城高速公路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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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进一步提升全市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2025年1月1日起,《东营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办法》共8章43条,主要围绕运营主体管理、装卸作业管理、运输作业和专用车辆通行、监督管理、应急救援、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进一步明晰各方责任、加强运营主体管理、规范运输作业管理,包含明确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常压罐式车辆罐体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合格证书的行为,要求危化品道路运输企业为专用车辆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等装置,明确专用车辆通行管理登记和依规定路线、时间、速度行驶等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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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秀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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