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起,又一批商用车行业新规将实施!

第一商用车网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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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商用车网 原创】

回望2022年,蓝牌新规、电子证照推广、新国标实施等多项重要政策已经收官,已颁布的其他商用车相关举措也正有条不紊地实施中。同时,临近年底,伴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全面松绑,各地区防疫政策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可以预见的是,2023年的商用车市场将迎来转机。

那么,在即将到来的2023年,有哪些商用车行业新规将要实施?各地方又有哪些政策进行了调整?

全国政策

国务院:春运期间严禁非法设卡

2022年12月28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印发《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总体工作方案》,其中明确提出不再对乘客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不再实施乘客测温。不得随意暂停或限制客运服务,不得随意限制车辆、船舶正常通行。严禁在公路上非法设置各类检查卡点、随意拦截车辆,加快恢复已暂停的客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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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全面恢复道路客运 加快推进道路客运复工复产

2022年12月17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道路客运复工复产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健康顺畅舒心出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坚决落实“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的要求,全面恢复道路客运服务,切实维护本辖区内道路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正常运行秩序。严格落实对旅客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不再进行信息登记等相关规定,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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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不得随意限制车船通行

2022年12月8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交通运输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要确保交通物流畅通,不得随意限制车船通行,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航空机场和邮政快递分拨中心。严禁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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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2023年起实施一批新国标

2022年8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了“关于做好《公告》标准实施整改工作的通知”,GB 9656-2021《机动车玻璃安全技术规范》、GB 17675-2021《汽车转向系 基本要求》、GB 26512-2021《商用车驾驶室乘员保护》等标准将正式执行。自2023年1月1日起,已获得型式批准的适用车型应满足标准要求,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车型应停止生产,逾期未整改的产品,将列入《公告》整改车型库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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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部门:推动全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025新能源和国六车占比超40%

2022年11月14日,生态环境部、工信部、交通部等15部委联合印发了《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聚焦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攻坚,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标志性战役。《方案》提出要严厉打击污染控制装置造假等行为,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加快推动车辆全面达标排放、传统汽车清洁化、机动车新能源化发展。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国柴油货车排放检测合格率超过90%,全国柴油货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 12%,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保有量占比力争超过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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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到2025年建成交通运输智慧物流标准体系

2022年10月24日,交通运输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交通运输智慧物流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简称《指南》),持续提升智慧物流标准化水平,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高质量标准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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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提出,到2025年,聚焦基础设施、运载装备、系统平台、电子单证、数据交互与共享、运行服务与管理等领域,完成重点标准制修订30项以上,形成结构合理、层次清晰、系统全面、先进适用、国际兼容的交通运输智慧物流标准体系。交通运输部将会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加强组织保障,加快相关标准制修订相关程序,并加强重要标准宣贯培训,扩大国际合作交流,为加快智慧物流发展、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工信部:燃气汽车燃气系统安装规范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2022年10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产品准入检验项目依据标准实施的通知》。通知强调,将GB 19239-2022《燃气汽车燃气系统安装规范》列为产品准入检验项目的依据标准,按照标准要求,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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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延续新能源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至2023年底

2022年9月26日,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联合印发《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明确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包括新能源商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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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上海:开放首批自动驾驶高速公路

2022年12月初,上海市首批自动驾驶高速公路和《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运营实施细则》、《上海市车路协同创新应用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发布。《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运营实施细则》结合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及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应用实际,明确了管理机制及第三方机构职责,确定了申请主体开展示范运营的范围、路径、流程、条件等内容,为企业开展示范运营活动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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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车路协同创新应用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提出,到2025年,上海将建成智慧高速公路和智慧城市道路(含快速路)超过800公里、智慧路口超过500个;针对大型(备案泊位数300个以上)和特大型(备案泊位数1000个以上)公共停车场(库),建成示范性智慧公共停车场(库)超过100个。 

江苏:全面开展“信用交通城市”建设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12月初印发《江苏省“信用交通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全面开展“信用交通城市”建设,系统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交通运输新型监管和社会服务机制,建立健全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全力支撑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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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持续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

2022年12月下旬,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我省扎实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关工作情况,其中提出要下更大气力推动运输服务一体衔接,持续提升客运服务品质,强化公共交通衔接,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全力提高货运服务效率,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完善集疏运体系,扎实推进物流降本增效,深入推行多式联运“一单制”。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持续提升道路运输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服务水平,推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推广应用,促进跨区域互信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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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全面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印发通知,自2022年12月5日起,陕西省全面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据悉,陕西省启用的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为“3类9证”,包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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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在办理道路运输新增、变更、补证、换证等业务时,符合条件的,由“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电子证照子系统”自动生成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注明发证机关名称,加盖“陕西省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专用章”后生效,在全国范围内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业人员及交通综合执法人员可通过交通运输部“道运通”APP、“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微信公众号、“陕西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等途径获取展示和查验。

吉林:全面推广应用营运客车“一车一码”

2022年12月初,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启用营运客车“一车一码”的通知》,在全省全面推广应用营运客车“一车一码”,并实现了省内包车客运电子标志牌的制发和在线核验,初步实现了营运客车的数字化管理。

营运客车“一车一码”是指由“互联网+道路运政服务系统”为全省客运车辆(包括班线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定制客运)制作并分配的二维码,是相关车辆唯一的电子身份标识并保持终身不变,可在营运客车全生命周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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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2022年12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印发《广西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部署推进广西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2022年年底前,广西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到2023年年底前,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到2025年年底前,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密优化,农村公路沿线有效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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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推进交通领域天然气替代 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

2022年12月初,贵州省委、省政府印发《贵州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其中提出贵州将深入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构建便捷高效、绿色低碳的交通运输体系,大力推进交通领域天然气替代,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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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陇道通”微信小程序上线 助力货运车辆“加速跑”

2022年12月初,由甘肃省交通运输部门开发的“陇道通”微信小程序上线运营,通过小程序可以申领甘肃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及进行白名单、黄名单管理,助力货运车辆“加速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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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设置省际通道货物接驳运输服务点

2022年12月上旬,宁夏交通高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物流保通保畅工作,设置接驳点及车辆停车区29处,科学引导157家企业、19.2万辆货运车辆开展点对点运输,提高运输效率,有力保障经济社会运行。为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等部门已结合往年防滑保畅工作经验,与属地交警、应急管理和综合执法等部门建立联勤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组建应急队伍、调派机械设备,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全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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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内高速逐步实现MTC交易票据电子化

2022年12月初,湖南高速正式上线“三湘畅行”微信小程序,标志着湖南高速公路MTC(人工半自动收费系统)交易票据实现电子化,通行杭长高速长沙至永安段、长益北线高速收费站的MTC交易车主可按需获取通行费电子发票。

MTC交易票据电子化后,可平均减少车主等待时间3至5秒,进一步提高了车辆通行效率,减少了碳排放。按照长沙周边收费站的通行能力计算,相当于为各站点新增2条收费车道,有利于更好服务于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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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开展专项行动 整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行为

2022年12月21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发布《聚焦“非法违法”道路运输行为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安徽省交通综合执法监督局部署自2022年12月15日起至2023年3月20日,在全省开展道路运输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旨在切实维护好元旦、“春运”及“两会”等重点时段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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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增16处高速公路收费站

2022年12月中旬,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寻乌至龙川高速公路(江西境内段)设站收费的函》、《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德州至上饶高速公路赣皖界至婺源段设站收费的函》、《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宜春至遂川高速公路设站收费的函》。江西省境内增设留车、菖蒲、沱川、清华、龙腾、袁州新田、明月山、武功山东、羊狮慕、武功山南、永新芦溪、永新东、永新曲白、井冈山东、遂川五斗江、遂川堆子前共16处收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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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秀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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