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商用车行业哪些重磅政策将实施?

本站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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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商用车网 原创】

6月1日起,商用车行业又有一批新政策出台并即将实施!试点推行电子驾驶证、全国推行学法代扣分、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重型车国六a排放标准,以及以些利民的地方性政策等,都与广大卡友们的日常运营息息相关。

下面,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下6月1日之后将实施的政策吧!

全国实施政策

6月起“电子驾驶证”在3个城市试点 明年全国推广

近日,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试点推行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的相关情况。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刘宇鹏介绍,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减证便民,提升在线政务服务水平,公安部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天津、成都、苏州3个城市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为驾驶人提供在线“亮证”“亮码”服务,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出行。

全国推行学法减分 公安部:6月底前推广

目前,安徽、广州等全国多地开始推广“学法减分”。不少货车司机们也关心这么好的政策何时能够全国推广,公安部明确回应称:计划2021年6月底前在全国分批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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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在留言中提到,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正在按计划实施,2020年3月起先后在江苏、江西、湖南、广西、重庆、四川和广东深圳等地试点,计划2021年6月底前在全国分批推广。其中,天津计划于2021年6月底前推广。

7月1日起 《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正式实施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生态环境部发布《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将机动车产品召回由安全召回扩展至排放召回,有效发挥排放召回在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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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排放危害需召回的具体包括以下三种情形:一是由于设计、生产缺陷导致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二是由于不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耐久性要求,导致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三是由于设计、生产原因导致机动车存在其他不符合排放标准或不合理排放。

7月1日起 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六a排放标

今年4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下称:《公告》)。《公告》明确,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生产日期以机动车合格证上传日期为准,销售日期以机动车销售发票日期为准),进口重型柴油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进口日期以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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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即将实施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推进交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公安部于日前起草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个显著变化是,出现了9分的扣罚条款,而此前这些违法行为的扣罚为12分;另一个特点是首次出现:一天内货车司机驾驶货车时间累计超过8小时的,将被扣3分,此项规定或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货车司机被迫疲劳驾驶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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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以往的记分方法,这次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有很多对卡友有利的记分政策,将为他们带来很大的便捷性。

5月到10月 交通部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4月30日,交通部法制司发布关于印发《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为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交通运输部决定自2021年5月至10月,在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集中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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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行动方案》提出两个于卡友密切相关的重点整治”。一是重点整治法治观念淡薄,执法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问题;不注重学习积累,综合业务能力不高,执法基本功不扎实,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随意拦车、扣车,不亮明执法身份任性检查,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的问题;证据收集不充分,不查实案件事实就随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问题;滥用自由裁量权,简单式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一刀切”的问题。

二是重点整治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重罚款、轻纠错的问题;受理投诉不及时、超时限办理案件,随意简化案件内部审核流程的问题;办事拖沓,面对工作任务被动应付、面对矛盾问题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

地方实施政策

苏州国三补贴标准:2023年仍可享受补助

近日,苏州市国三及以下柴油车提前淘汰补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根据方案来看,其中重型货车最高可补贴3.1万元,同时补助金额分时段实施差别化补助标准,2023年仍可享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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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允许国五及以上货车进入主城区

5月下旬,石家庄发布《载货汽车通行石家庄主城区新规》(简称《新规》),《新规》明确表示,将进一步放宽货车通行石家庄主城区的限制。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中型、重型货车,允许24小时通行主城区三环路等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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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出台“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若干政策措施”

5月初,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贵州省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提出12条降低物流成本具体举措,推动现代物流业进一步降本增效,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其中,《政策措施》提到的缩小货车限行时段、减少高速费、轻微违法口头警告等政策,对卡友来说都是“降本增效”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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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7月1起重型柴油新车执行国六排放标准

今年3月23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山东省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家第六阶段排放标准的公告》,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新生产重型柴油车应符合国家第六阶段排放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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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鼓励淘汰国四、国三淘汰6月底收尾!

今年3月,河北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其中对货运行业提出这些要求:鼓励淘汰国四,6月底前国三淘汰收尾;推进重型柴油车加装尾气过滤装置,开展路检路查;城市物流配送车辆等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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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 广州国三车限行新规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出《关于对老旧机动车实施限制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要分三个阶段对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以及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进行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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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限行的车辆类型、时间点和范围包括:

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广州环城高速公路合围区域内(含合围区域内高速公路,不含佛山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以及2006年9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注册登记的国Ⅲ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车通行。

自2022年1月1日起,在广州环城高速公路合围区域内(含合围区域内高速公路,不含佛山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以及2006年9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注册登记的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通行。

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老旧机动车通行。

注意:《通告》所称老旧机动车是指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以及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含本市籍和外市籍机动车。

责任编辑:郑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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