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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应用新能源物流车 长春发布落实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

时间:2019/4/12 14:32:48来源:本站作者:责编:韦伊琳共:3502 字点击量


近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长春市落实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长春市将积极推广标准化、厢式化、轻量化、清洁能源货运车辆,探索应用中置轴汽车列车、轻量化挂车,加快淘汰落后运能。 同时重点打造城市绿色配送行动工程,推进城市配送和快递业协调绿色发展。加大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推广应用力度。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车辆的比例达到50%。加大绿色高效运输组织模式的应用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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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长春市落实推进运输结构调整 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吉林省落实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吉政办发〔2018〕55号),加快优化调整我市运输结构,引导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提高综合运输效率,促进物流降本增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货物铁路运输发送量比2017年增加100万吨,货物到发铁路运输的比重提高到10%;建设长春铁路综合物流基地、兴隆铁路集装箱场站等具有示范和带动效应的公转铁试点工程,完善公铁衔接运输组织模式,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动运输结构调整;在城市配送领域广泛推广应用新能源车辆。


三、重点任务


(一)重点货类公铁联运工程


1.大幅提升商品车铁路运输量。合理规划商品车运输枢纽布局,围绕长春南站、大屯站形成商品车铁路运输集散中心。2020年,商品车铁路年发送量不低于70万辆。(市发改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局、沈铁长春货运中心按职责落实)


2.鼓励生产性用煤采用铁路运输。以生产性用煤企业为重点,充分发挥铁路专用线运力,实现90%以上的生产性用煤由铁路运输。(市发改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局、沈铁长春货运中心按职责落实)


3.增加粮食及其深加工产品铁路运输量。2020年,中储粮长春分公司、九三集团长春公司的粮食及粮食深加工产品铁路运输比例增加5%,大成集团、中粮生化、中粮天裕粮食深加工产品铁路运输比例增加2%。(市发改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沈铁长春货运中心按职责落实)


(二)铁路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工程


4.提升铁路专用线货运能力。发挥既有铁路专用线运能,推动铁路专用线新线建设。充分发挥长春亚泰水泥厂连通铁路网专用线运能,2020年,水泥铁路运输量增加到95万吨;推进华航集团铁路专用线建设,推进一汽东山装车线扩能,探索重型卡车铁路运输可行性;大型生产制造型企业和物流设施的选址建设应优先考虑铁路运输条件,打通铁路货运服务“最后一公里”。


提升既有铁路专用线复用比例。组织编制物流设施和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利用方案。重点推动储备粮仓、物流基地铁路专用线复用。完善铁路专用线共建共用机制,简化审核办理流程,探索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市发改委、沈铁长春货运中心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按职责落实)


5.有效优化铁路供给能力,显著提升服务水平。通过推行运量运能互保协议,确保商品车、钢铁、煤炭、水泥、粮食及其深加工产品等大宗集中性物资的长期稳定运输。


通过探索点对点、非班列和小编组、钟摆式运输组织模式,研究开发“当日发、次日达”类创新型产品,提高铁路运输服务灵活性和时效性,增加对农副产品等货类的吸引力。


完善铁路短途运价浮动机制,降低专用线代维共用使用成本,提高公铁联运服务市场开放程度,构建开放公平的公路接驳配送体系,引导优质公路运输服务企业参与,增强公铁联运的吸引力。(市发改委、沈铁长春货运中心按职责落实)


(三)公路货运规范工程


6.强化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持续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定期公布货运源头单位,强化货运源头联合执法,运用技术手段加强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监管,加强车辆信息、执法信息交换和共享,严格执行公路治超“黑名单”制度,落实“一超四罚”,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吉林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吉交联发〔2018〕21号)要求,配足警力与执法人员,联勤联治,重点查处国道珲阿公路、龙东公路、黑大公路等国省干线存在的超限超载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货运源头属地政府按职责落实)


7.大力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巩固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成果,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做好既有营运车辆情况排查,建立不合规车辆数据库,引导督促货运企业制定车辆退出计划,加快更新淘汰不合规车辆。推广标准化、厢式化、轻量化、清洁能源货运车辆,探索应用中置轴汽车列车、轻量化挂车,加快淘汰落后运能。(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按职责落实)


(四)城市绿色配送行动工程


8.推进城市配送和快递业协调绿色发展。依托城市货运配送企业,打造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试点。向国家申报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对示范项目物流园区(货运枢纽)建设、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等支持政策,为城市绿色配送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号),探索利用中欧班列开展跨境电商、国际快递业务,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使用新能源城市快递配送车辆,推动邮政行业提质增效、绿色发展。(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落实)


9.加大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推广应用力度。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车辆的比例达到50%。铁路货场新增和更新作业车辆以新能源为主,国六排放标准车辆为辅。结合城市配送需求,制定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改善车辆通行条件。在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货流密集区域,集中规划建设专用充电站和快速充电桩。(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按职责落实)


10.加大绿色高效运输组织模式的应用规模。促进“互联网+货运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做好掌控物流、吉高物流等4户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运行监测工作。支持无车承运、甩挂运输、企业联盟等集约高效的运输组织模式发展。发挥规模化、网络化运营优势,降低运输成本,有效整合分散经营的中小货运企业和个体运输业户。支持大型道路货运企业以资产为纽带,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加盟连锁等方式,拓展服务网络,延伸服务链条,实现资源高效配置,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升级。(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委按职责落实)


(五)多源数据信息整合及应用工程


11.加强多源数据信息整合。创新路地双方信息数据资源合作模式,加强政策引导,引入社会资本,重点整合货源和需求信息、铁路和公路运力信息、枢纽场站信息;引入第三方物流服务企业,充分挖掘信息资源价值,创新信息服务模式,提供在途状态查询、运输价格查询、车货动态匹配、集装箱定位跟踪、货物全链条追踪定位等综合信息服务,提高物流服务智能化水平。(市交通运输局、沈铁长春货运中心按职责落实)


12.建立监测分析机制,开展全面评估。建立公转铁运行动态、多式联运发展状态、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公路运输行业稳定、污染物排放等方面的信息运行监测分析机制,持续评估工作推进的综合成效;组织开展长春市货运综合大数据采集分析和调查工作,建立城市货物运输大数据档案。(市交通运输局、沈铁长春货运中心、市发改委、市环保局按职责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组织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各县(市)区、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并做好与铁路部门的沟通协调。(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农委、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落实)


(二)维护市场运行秩序


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及时跟踪掌握公路货运行业动态和各方利益诉求,并积极回应。加大运输市场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维护健康稳定的市场秩序,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按职责落实)


(三)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强大合力。(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沈铁长春货运中心按职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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